文缘深处见真淳:读王爱云《百味汤壶》

陈亚珍 书评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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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生像条九曲回肠的河,稿子里没写过“苦难”二字,明明千回百转的苦难,他却乐呵呵地书写快乐。我曾说他脑袋仍未按在自己肩上,这么多苦难经历就没有思考到什么?可我又自圆其说,思考又如何?思想就是痛苦的源,人生就是这条河,蹚过了就是英雄,流血不喊疼更是英雄。

闻知爱云兄要印一部书,书名叫《百味汤壶》,书中内容我大都看过,阅读时总用文学的各种元素审视,因而爱云兄总是无语。写了一辈子书的我,并不怎么支持他耗费这样的精力和财力去搞这种徒劳的事。写写网文发一下,打发无聊的时光,修心敛性好了。现如今正规出版的书如海如山,到书店都不知哪本书可买,买一部介绍很好的书,拿回来一看,捞不到一颗可食的米粮,或者说可启发的思想。其实很多书作者还活着,书早已进了火葬场,业绩也只是表格的荣光。一个作者名红一时,过几天就销声匿迹,这种局面我是深知的。自费出书也就送送友人自慰一下而已,人家看不看另说。

然而,我的消极态度并没有影响爱云兄的积极筹办。他终于集了20多万字就要付梓了。邀我写跋,说要装装门面。我笑了,这是他的说话风格,其实我自己都穷途潦倒,哪有门面可装。一个作家不是写了多少字,出版了多少书而言之,如果没有独立精神,真知灼见,不能为人类提供一种思维方式,难以称之为作家。所以,要我写序写跋装门面是一件羞愧的事。论起资格,早年时他还是我的文学引路人。那时他和我姐在界都农场插队,常在一起搞文艺节目,据说在农场是个土作家,会写诗,会谱曲,会写相声,会编节目。我姐见我天天歪歪扭扭写字,美其名曰写小说,其实小说怎么写,我完全无知,反正就是写!到新华书店,除了工具书,文学书籍几乎没有。同事说,作家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行,你连书都没读过几本,衣兜上插两支笔就是作家了?这话是够辛辣的。后来我姐说,我们农场有个土作家,清华大学高才生下放到育红中学的“老右”华炎卿,很赞赏他的文采,介绍给你向人家讨教一下。这样我和爱云兄就认识了。他身材魁梧,戴了一副近视眼镜,长相温文尔雅,眉宇一皱,颇有学者风范,单这一副形象完全就把我镇住了!毕恭毕敬地讨教。其实所谓的讨教就是大而无当地谈理想,谈前途,互换日记,如何很好地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不爱红装爱武装一类。我们是属于理想的一代人,这理想完全是社会的装备,与私己无关,我们没有头脑,我们不会思考,社会的口号就是我们的“思想”,“党叫干啥就干啥”是我们的信念。我们在这样的教化下开始文学梦想,这就是我早期与爱云兄接下的文缘,那时叫“革命的友谊”。对于当时肚子空空的现状来说,谈文弄诗照猫画虎就是我们的精神寄托了,现在回想,那也许就是小城褶皱里的一丝儿微光。多年后,鬼使神差,我们各自到红尘的熔炉中历练,没什么影讯。他这个大才子没有走上文学这条路,反倒是我,一个初通文字的人竟一生著书立说。造化弄人,谁的人生是可以自己把握的呢?从他的日记中获知,插队分配工作到副食加工厂,他自我解嘲自己是打大烧饼的人,充满了迷茫。他对自己没有从事文字工作这件事,成了一生的遗憾。

没有想到的是,也许我是出于功利:文学不能自由表达时,你必须在规定的沟渠里行走,否则就得出局!如此,我对文学产生极大的悲观,而他却来了精神。

重新阅读他的稿件,突然感受到了一种价值所在,因为他随心、随情、依事,依人而写,不看脸色,不通“世故”,出版、发表、读者群,都不在他的考虑当中,上天入地,海阔天空,我笔随我心,我写故我在!真实是他的核心,管他什么技巧一类的事,文中完全呈现了他的真面目。我顿悟,这是爱云兄对文字的敬畏,是对自己一生钟情于文学最后的精神绝唱,是对自己生而为人的一次畅快淋漓的书写,记述自己的所做、所为、所感、所知,书写家人、亲戚、朋友、同学,我行我素,自娱自乐,有何不可,你管得着吗?如果人生就是完成一桩心愿,兴趣视为精神生活,这不就是最大的意义吗?他真实地再现,诚实地记述,难道不是文学的内核吗?说什么技巧,道什么思想,诚实记述就是一个时代的印痕。思想都在印痕里自然展现。所谓的文学一定要登上规定的文学殿堂,馆藏千古才算文学吗?宫廷文化与民间文化最大的区别就是不伪饰,也许时代的真实恰恰都在平凡人的笔下才能最真实地展现。因而,我对他的天真天籁,自打锣鼓自唱戏的自由吟唱又产生羡慕,没有功利心,阴雨晴天与我无关。他书写亲情:母亲早逝,两位姐姐如母相随,大姐的煎饼,一张一张都是母性的慈爱。二姐爱吃柿子,吸引了他的视线,于是,二姐的桩桩件件涌上心头,那是一条温暖的河,可早已停留在他的记忆中……凡家族中与他有关,且有故事的人事全都记录在册。孙儿的聪明活泼,儿子告别时的拥抱,儿媳妇的大方豁达,都写得楚楚动人。百年后这部书为儿孙后代留存下了一个记号—曾经有这样一个家族,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组合在一起,有过这样的故事,有过浓郁的温情。这难道不是一个家族的勋章?

实在来说,爱云兄确实有文学天赋,文学需要长期自我训练,但他三拳二脚也能比划出一二。个体化语言风格,一如他本人的语境――幽默,风趣,轻松,自由。他的自画像,先为读者幽了一默:“生来异样百怪/长成豆芽韭菜/一辈不识好劣/至今没活明白。”看了这四句话,我忍俊不禁!

他像是为自己的作品,扔的几块铺路石,逗你开怀一笑,让读者情绪涨起,而后对这部《百味汤壶》产生兴趣,定想看个究竟,看看他汤壶里到底煮成何种老茶?他的幽默风趣,插科打诨,登峰造极:比如《牙说》,我是边读边乐,同时百感交集,一颗牙让他浮想联翩,作者的内外形象尽在文字中:

“叮叮当当,一颗又一颗大牙光荣‘下岗’了。瞧着那伴随了一生的大牙硬生生地与我骨肉分离,血淋淋躺在瓷盘里,我不知是疼还是恋,心中五味杂陈。此乃父精母血,与生俱来,相伴相随,尝遍人间生熟冷热,酸甜苦辣,它不离,我不舍,怎奈疼痛难忍,日夜不已,只好强行作别。若非身旁有医者,几欲躬身三鞠,与忠心耿耿服务终生的器官生离死别。”

长在“异样百怪”的人身上,牙也写出了责任,这哪里是写牙,分明是写自己的苦难历程――不到时就“光荣下岗”,下岗是他生命的印痕,“光荣”就显得五味杂陈,彰显最为深度的疼痛,有一种深陷沼泽还露出惨淡微笑的脸。血淋淋“躺”在红尘里,从小受集体意识的教育,大公无私,以厂为家,没想到公没有了,抛下子孤独的自己,必须以私己的姿态打捞生活,不仅是生存的变更,更是观念的阵痛!面对弱肉强食,他无疑是一堆可食的弱肉。这些用语不仅立体活泼,而且用意深刻。拔牙让他触及血淋淋的人生历程。接下来再看,牙在各种人嘴里的用意:

“细细想来,这物事也有它的多样性,单说人类,长在美女嘴里是‘蛾眉皓齿’,‘明眸皓齿’,‘齿牙春色’,长在男子汉嘴里是‘铁嘴钢牙’,‘牙关紧咬’,‘咬牙切齿’,长在坏人嘴里则是‘张牙舞爪’,‘龇牙咧嘴’,‘豁牙锯齿’等,但它有时也偶露不凡,考古学专家用它打开人类远古时期大门时是钥匙,战场上弹尽粮绝,用它咬断对方的喉咙时是锐器,情场上爱之切用它在情人身上留下印记时是礼物,在国外牙齿成了生意场上敲门砖,在土豪贵族身上它是奢侈品,旧时有钱人以镶金牙来展示自己的财富,现在则讲究细节和品质,种植一颗牙动辄上万,十几万,我一同学腰缠万贯,据说整容治疗后一口牙的价值一套房!咋也?惊叹不,咋舌不?而我等蓬蒿之人以咀嚼为主,年轻时偶尔开启啤酒汽水,嗑开瓜子核桃,没有充分利用,实属憾事。”

这种胡思乱想看似闲笔,其实人世沧桑都让他付之于笔端,他让我想到《孔乙己》穷死也咬文嚼字,为显士风不脱长衫,有一种哭笑不得之感。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形象,满嘴塌陷,医生一定征求他的意见,打桩种牙层层价格惊住了他,他定是囊中羞涩,但还不想露穷,吐了一口血水扬长而去,你想暴利老子不给!有没有《孔乙己》之趣?这不就是生存在这个时代的写照吗?

他描写场景、动态身临其境,能把人写到神经错乱。不信你看:

“国庆长假,儿子一家三口浩浩荡荡从武汉撒欢回来(这种语言的气势,动感,立即欢乐了气氛),家里顿时陷入混乱之中。土豆——父母给小孙子起的小名——如入无人之境,站着的,趴下了,横着的,立直了,干的湿了,清的浑了,椅子上了桌了,枕头下了地了……”(节奏把握有序,把静的写成动的)。

描写场景是写作的功力之一,爱云兄是具备的。另一个具备写作的天赋,是他重情重义。我记得他无意中说过一件事让我肃然起敬,他说后半辈在私企干,其间也有人挖他,工资高一些,但他没有去,一是现在的老板从小一起长大,不能中途跳槽,二是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老板解了困,别处收入再高也去不得。我说现如今利益至上,情谊不能改变生存,那就是背叛。但你重义轻利非常难得!你保留了自身品格的美学价值,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可以称之为大写的“人”字了。他乐了。由于他是个重情义的人,他所有的作品都充溢着浓郁的感情汁液。亲情,友情,爱情,一鳞一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文学说到底就是感情发酵后的产物,给人以滋润,以体验。再看《老家婚礼》的片段描述:

“老远就感到一股浓浓的喜气冲出山口!硕大的鲜红的充气拱门竖立在表哥门前,院墙内外横七竖八地拉挂着几十条彩带,五眼石窑中间悬挂着绣有大红喜字的幕布,旁边一道裁成尺把宽的红纸上写执事人员名单。院墙一角贴着‘荤厨房’字样,三个特制的大铁灶次第摆开,一火是炒菜的,一表亲戴两只袖套,肩上搭着一条毛巾正准备炒鸡蛋。‘香不香,葱蒜姜’,表亲看火候已到,半碗作料倾入油锅,一股香气腾空而起,接着把半盆搅好的鸡蛋液倒入锅内,不停地翻炒,接着起锅装盘,一个色香味俱全绝对地道的黄灿灿、金晃晃的爆炒土鸡蛋得了。一个火是煮油果的,这边一位从面盆中捧出一团稀溜溜的面团放在长条案板上,顺着拉长了,小刀在案板上啪啪啪啪连跳四下,再横着一拉,随手甩进滚烫的油锅里,另一位一手拿着一双筷子不停地翻动锅里的油果,一手握着一个弯成弧形的大铁钩,凭经验,视火候看到那个油果炸熟了,煮透了,筷子一夹,看都不看一眼,一个油果黄泛泛、热腾腾、香喷喷地倒挂在铁钩上。一火是熬菜汤的,一大锅白菜、土豆片,胡萝卜片、海带丝、粉条、烧肉片在锅里上下翻动,红的上来了,白的下去了,绿的上来了,黄的下去了,你看,这哪是一锅菜汤,分明是一只变幻无常的万花筒!大叔让我尝尝咸淡,我顺着炒勺嘶溜吸了一口,那才叫一个香!”

也许在未来数字时代,这种描述会是一种有温度的生活场景,随着自然村一天天消失,最古老的文化也在消散,或许会绝迹,这便是“汤壶”里的“老茶”,成为一种记忆,一种文化,一种情趣。他不刻意,随心描写就把婚礼的场面舞弄得栩栩如生,也给未来人留下了印痕。“汤壶”里装载了浓厚的文化。比如《汉字的雅趣》不仅是解文说字,更主要是他自身对传统文化认知和提升,他发现了每一个汉字都是咒语(真言),说得头头是道,引发很多文化思考。再比如:《终极之旅•西藏》为何是终极呢?他已悟到人生的终极就是一场修行,在这场旅行中,他思考了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宗教的种种问题,确实带着读者进入西藏,且有发人深思之处。对我而言是他在净土中的顿悟:

走出布达拉宫,恍若隔世,我长长地吐出了压抑在心底两个小时的那口气。布达拉宫,一个让心灵澄澈的天堂,一个让朝拜者升华灵魂的圣地。在布达拉宫内,不仅仅被他的稀世珍品所震撼,被厚厚的宫墙所包裹,被披着红袍目不斜视的喇嘛在经殿的香雾中诵经的真言所感染,更被那沉甸甸的历史和厚重的藏文化所抑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知道这里不属于我,我远比不上这里的一位僧人,甚至比不上漂浮在布达拉宫上空的一粒浮尘,我仅仅是一位过客,在布达拉宫是,在人世间也是,假如真的有轮回,我愿下辈子转世成布达拉宫脚下的一棵小草,哪怕被人踩踏,被牛羊啃食,只要能喝上一滴牛奶墙上滚落下的甘露,只要能听到布达拉宫的法号“铜钦”奏响低沉威严所向无敌的一声长音,心亦坦然。

也许,这是只有淘尽铅华后的平静才会有的感悟,才发现在厚重文化中个体的浅薄,在净土中体悟自己的浊气。有多少人从西藏回来都有其感受。令我惊喜的是,他愿意下辈子转世成布塔拉宫的一棵小草,这预示着他新生命的开始,悟出了人生的终极意义,这是最大的收获。还有《话说常家街》,从小在南关上学,却不了解这里的人事景象却如此丰富,出了那么多能人,艺人,农、工、商的繁荣曾是这座小城的重量级场地,虽是一条街却是中原农耕文化的缩影。这是一盘文化大餐,极有价值。《本地汉族丧葬文化的短见薄识》,其丧葬礼仪的细节久已淡去,城市里几乎失传。有心的爱云兄却如拣拾珍宝一一记录在册,从周朝开始的一套丧葬礼仪,细密周到,临终前后,如何放炮,请人主,请主丧,孝子伏服等礼仪非常详实,那是对生命亡失的敬畏。总之,前面的重感情,后面的重文化。读来也意犹未尽。无疑是爱云兄岁月褶皱里留下的一缕光亮。

摊开这叠写满人生的文字,那些被岁月揉皱的日子,突然在字迹间舒展成年轻时的模样——二姐往他碗里不停地夹菜,插队时田埂上的野风,工厂车间里轰鸣的机声,下岗通知书上刺眼的红章,独自寻找生存的茫然,还有私企办公室里那盏陪他到深夜的台灯。如果通晓世故,活络一点就有一个好的生活场,他却偏偏相信我脚走我路,向俗世黑脸低头,那是万不可能。人生像条九曲回肠的河,稿子里没写过“苦难”二字,明明千回百转的苦难,他却乐呵呵地书写快乐。我曾说他脑袋仍未按在自己肩上,这么多苦难经历就没有思考到什么?可我又自圆其说,思考又如何?思想就是痛苦的源,人生就是这条河,蹚过了就是英雄,流血不喊疼更是英雄。那些曾让他辗转难眠的夜晚,如今都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就像老榆树上的疤,当年疼得钻心,后来却成了最硬的地方。我深知出了这部书,爱云兄就不再有遗憾了。虽然人生坎坎坷坷,但他从不言难,所有的足迹都是自己煮成的茶。自己的故事为自己干杯!回头看,这不就是自己的人生剧本吗?最后借一副对联送给爱云兄:

三千年读史无非功名利禄

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望他在吟唱完自己的精神绝唱,再去探索生命的真相,提升灵魂的跃迁!活出精彩的人生!

由于再续“文缘”,特撰拙文以作存念!祝贺《百味汤壶》付梓,它定能让读者品出别样的味道。

2025年12月18日净心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