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一个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自己的情绪负责是西方道德责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是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这不仅包含了良好的功能状态,也包含了情绪的自主性。精神疾患的情绪系统是失调的,因此不满足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作为新兴情感调控技术的代表,情感脑机接口被誉为未来最有希望治愈情感障碍的治疗方式。这是否意味着情感脑机接口可以使人满足情绪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对于不同的情感脑机技术来说,答案是不同的:深部脑刺激可以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但可能对自主性造成一定影响;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可以强化自主性,但在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方面十分有限。
标题注释: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情绪可信赖性的科学和哲学研究”(项目编号:25CZX047)。
关键词:道德责任/ 情感脑机接口/ 情绪自主性/
作者简介:柯晓宇,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青年研究员。
原文出处:《哲学分析》(沪)2025年第6期 第133-144页
情感(affect)是塑造人类决策和行为的重要心理状态,它是情绪(emotion)、心境(mood)等不同情感状态的统称。与心境等状态不同,情绪是一种具有意向性(intentionality)的情感状态。①情绪的“意向性”指的是它总是关于某个对象,而这个对象即它的“意向对象”(intentional object)。同时,情绪包含了主体对其意向对象的某种特定评价,这种评价通常源自主体对其意向对象的某种认知或理解方式。例如,愤怒包含的可能是主体认为其意向对象做了某种冒犯之事。②由于这种意向性,情绪成了道德责任归因中的一个重要维度——我们可以去评价一个人对某事的愤怒是值得赞扬的,还是应当被责备的。评价一个人的情绪与评价他的行为一样,是将这个人视为负责任的主体的表现。这种道德责任归因一般只有针对具有意向性的心理状态才有意义,因此诸如心境等不涉及任何对象的弥散状态通常不在道德责任的讨论范畴中。
一个人的情绪在什么条件下可被视为一个负责任的主体所发出的,在近些年备受学者们的关注。③讨论归责的条件非常重要,因为并不是所有情况下产生的情绪都可被归因至主体。通常认为,尽管情绪不一定源自理性的认知,但是一个可负责的主体所产生的情绪应是与他的认知或价值判断具有某种联系的。这种联系的必要心理条件是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因此,情绪系统失调的人群常常被排除在可负责性的讨论之外。
情感脑机接口(Affective brain-computer-interface)是一种新兴的情感调控技术,它通过融合人工智能算法、情感计算、神经调控等,对人的情感进行监测和调控。尽管这项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它在近几年迅速发展,并被许多研究者认为是未来最有希望治愈情感障碍的技术手段。④
如果情感脑机接口能够有效改善甚至治愈情感障碍,这是否意味着它能使人满足情绪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使精神疾患重新作为道德行为主体而生活?本文认为,应对不同的情感脑机技术区分看待:深部脑刺激可以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但可能对自主性造成一定影响;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可以强化自主性,但在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方面十分有限。
一、情绪可负责性及其心理条件
有关情绪责任的探讨源自西方道德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在什么条件下某个行为或态度可以被归属于某个人,并据此成为别人对其进行道德评价的基础?比如,当一个人对某个种族感到轻蔑时,在什么条件下这个轻蔑可以被归属于他,并据此成为别人谴责他的基础?一种主流的观点认为,只有当行为或态度真实地反映了本人的评价性判断(evaluative judgment)时,他的行为或态度才可以被归属于他,因为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或态度实际上是去评价他所持有的评价性判断。而只有当行为或态度与评价性判断之间具有理性联系(rational relations)时,前者才真实地反映了后者。⑤这是因为理性联系的存在可以让我们将行为或态度追溯至本人真实的价值判断。比如,如果感到轻蔑与本人所持的歧视性判断之间没有理性联系,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人不是出于歧视性判断而感到轻蔑,那么别人就无法合理地认为他要为此负责。因此,理性联系使行为或态度具有了可负责性。
史密斯(Angela Smith)认为,理性联系的建立需要某些心理能力:比如,一个人要能够对为什么有某种情绪作出解释、说出该情绪与评价性判断之间有什么联系等。⑥正常情况下,情绪状态能够反映出真实的内心价值判断,并且两者之间存在着理性联系。例如,当一个人视正义为重要的价值,他自然会在看到不义之事时忍不住感到愤怒。他的愤怒可追溯至他本身的价值观,并且与他对这件事的评价性判断之间具有理性联系。但是,当一个人的情绪系统失调时,他的情绪状态无法反映真实的评价性判断,因此理性联系会失去其心理基础。史密斯指出,当一个人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类似的情感障碍时,他的精神状况会深深影响他在道德规范层面的动机和态度,这时候我们便没有理由要求他对自己的动机和态度作出合理的解释,也不应将他视作应该对自己的情感状态作出合理解释的道德主体。⑦换句话说,处于这样的心理状况下的人不满足情绪可负责性的条件。由此可见,情绪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是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
一个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应是具有良好的功能性的,也就是史密斯所谓的不存在情感障碍的状况。与情感障碍相对,良好的功能性主要指的是良好的心理和社会功能,这在精神病学的诊疗中有明确的定义。比如,在抑郁症的治愈标准中,诸如《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Rating Scale,HAMD)等规定了功能性所包含的几个方面,包括对工作和爱好的兴趣、是否能进行日常的社交活动和基本任务等。这些量表如今已是精神病学领域内衡量治疗成效好坏的“金标准”,被广泛应用于抑郁症的诊疗中。
对于可负责性来说,一个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也必须具有自主性,这一必要条件蕴含在可负责性的概念中,但并未被明确指出过。我认为,一个自主的系统所产生的情绪应是源自个体在没有被操控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价值判断。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自发形成个性化的情绪反应,并通过自我监测不断地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情绪系统,作出相应的调节。这就是为什么情绪反应倾向具有个体差异——对于相同的对象,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同时,情绪调节机制也是由一系列自主的决策组成——人们会根据自己的价值体系、调节策略储备和经验主动调控自己的情感。⑧例如,某人看到一个人摔倒的样子很滑稽而感到好笑,但因意识到对他人的不幸感到好笑是不道德的,于是控制发笑;又如,一个人因遭受挫折而感到低落时通过主动调节使自己开心起来。
自主的情绪系统可以使人建立起情绪与评价性判断之间的理性联系。当情绪系统自主运作时,情绪会随着我们对环境的评价性判断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人在野外近距离面对老虎和在动物园看到老虎,感受到的危险是不一样的。根据对某个环境的不同危险程度的判断,他会感到不同程度的害怕。这种对环境的响应能力和敏感性是建立评价性判断与情绪之间的理性联系的关键因素。理性联系包含了对具体情境中相关事实的识别和评价,后者则构成了情绪产生的理由。这也是为什么当这个人意识到这两个情境的不同后,他为自己不同程度的害怕所辩护的理由是不同的。而如果不是因此而感到不同程度的害怕,那么,可以合理地推测,这个人的情绪与评价性判断之间可能缺乏理性联系——前者并不源自后者,而我们可能也无法将他的情绪归属于他本人。由此可见,理性联系必须通过自主的情绪系统才能实现,是因为理性联系的建立需要主体对环境具有一定的响应能力和敏感性,而对环境的响应能力和敏感性则需依靠自主运作的情绪系统才能完成。
二、情感脑机的调控机制
情感脑机调控的基本原理是将脑活动信号解码为情感状态,再通过电刺激等手段达到调控的目的。它的调控模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刺激和间接影响。⑨直接刺激是一种侵入式的调控,主要技术代表为深部脑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通过在脑部植入电极直接刺激神经元来达到调控情感状态的目的。间接影响则主要指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EEG-based aBCI),是一种非侵入式的调控,主要通过神经反馈训练辅助使用者进行自我的情绪调节。这两种调控模式都可以应用于治疗或缓解情感障碍,不过前者由于更高的刺激精准性而被用于程度严重的患者(如难治性抑郁症)身上,而后者则因其无创的特点,可被更广泛地用于一般人群的情绪调控上。
(一)深部脑刺激的调控机制
深部脑刺激技术原本主要用于治疗帕金森这样的运动障碍。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探索它在治疗情感障碍(特别是难治性抑郁症)方面的用途,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对于一般人群来说,按照自我意志去调节情绪也是一个需要耗费许多心理资源的行为,而抑郁症患者更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募集这些资源去调节自己的情绪。难治性抑郁症患者更是连药物治疗和心理干预等手段都无法起作用的人群,在抑郁症患者中占30%左右。⑩深部脑刺激技术的出现给这个人群带来了希望:研究发现,在电极刺激下,患者可以很快达到愉悦或平静的状态,改善抑郁症状。在典型的深部脑刺激装置中,对于刺激强度的控制通过脉冲发生器(Implanted Pulse Generator)来完成,脉冲发生器通过与植入脑中的电极相连来向大脑发送电脉冲。(11)这种控制系统通常是开环(open-loop)的,也就是说,脉冲发生器发出的是固定、单向的刺激,它的强度、频率、起止时间等可以由医生来控制,而这些参数可以在患者的定期回访中进行调整。目前,已有一些成功的临床案例表明,通过这样的刺激调控,患者可以有效地改善抑郁的症状。(12)而这里所指的“症状改善”主要是功能性的恢复。比如,随着抑郁情绪的减少,患者可以恢复进行日常生活的能力,对工作和生活的兴趣,与人社交的功能等。
然而,由于固定、单向的刺激并不能很好地提供个性化的刺激,开环调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深部脑刺激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是闭环调控,因为在闭环(closed-loop)控制系统中,刺激的时间、次数等都可以由算法进行实时地自动控制。许多研究者认为,闭环调控比开环调控更有效和精准,因为它可以根据患者在不同时间的状态来提供合适的刺激,提供更适合个体病情特点的个性化治疗。(13)2021年,斯刚各斯(Katherine Scangos)等人在一位难治性抑郁症患者脑部植入了这种闭环深部脑刺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14)该系统由持续的感应和刺激两部分组成。感应系统的作用是监测杏仁核区域的情感状态(伽马脑电波)。当感应系统侦测到情感状态超过既定的阈值时,刺激系统就自动地对腹侧囊/腹侧纹状体(VC/VS)脑区进行电刺激。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感应系统不再侦测到超过阈值的情感状态为止——也就是达到了目标情感状态。
(二)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
间接影响的调控方式则主要通过神经反馈训练(neurofeedback training)的形式去影响人的情感状态。神经反馈训练指的是将一个人的脑电图信号以视觉图像等方式反馈给本人,让他基于这种信息去进行自我调节的训练方式。(15)早期的神经反馈训练只能简单地呈现脑电波。随着情感计算和人工智能的发展,现在的技术不仅可以更精准地识别情绪,还可以实时地反馈识别到的情绪。在一项近期的研究中,研究人员通过机器学习的方式对20位被试者的脑电信号进行了实时的分析和预测。(16)这个系统从信号采集、处理到反馈形成了一个闭环。受试者被要求在这个闭环系统中进行自我情绪调节。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对自己情绪的调节能力不仅有了显著的提升,并在长期训练后得到了逐步增强。也就是说,当人在电脑屏幕上直观地“看到”自己的情绪时,就更容易改变自己的情绪。
三、情感脑机能否使人满足可负责性所要求的心理条件
情绪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是运行良好的情绪系统,这不仅包含了良好的功能状态(即不存在情感障碍的状况),也包含了情绪的自主性。但是,一个能够达到良好功能状态的情绪系统不一定意味着就具有自主性。在这一节,我将论证情感脑机对情绪自主性产生的影响会影响到情绪可负责性心理条件的满足。特别是深部脑刺激对自主性的削弱会影响理性联系的建立。
(一)情感脑机的自主性问题
1.深部脑刺激
尽管深部脑刺激能够有效改善功能状态,不少学者对于它的调控机制表示担忧,认为它在治疗的同时可能会对情绪系统的自主性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问题:一是控制主体的模糊性,二是与环境断联的问题。
(1)控制主体的模糊性
戈林(Sara Goering)等人认为,深部脑刺激的调控模式牺牲了局部控制权(local control),这会让使用者产生谁是自己情绪的实际控制者以及自己的情绪来源是哪里的困惑感。(17)“局部控制权”指的是对情绪的控制权。接受深部脑刺激的调控相当于将情绪的控制权移交给了机器。一方面,在人本身的调节能力较弱、电极刺激又可以快速且有效地改变情绪状态的情况下,脑机会主导情绪的调控;另一方面,脑机又无法完全压制人本身的情绪产生与调节功能,因此,在有意识的情况下,使用者还是会试图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对环境的感知自发地作出个性化的情绪反应。当这两股控制力同时存在时,作为感受主体的人将很难分辨出某个情绪状态的改变来自哪个控制源(自己还是机器)。虽然他可以感受到自己有(或没有)某种情绪,但不知道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绪。这种模糊性会使人产生对于控制主体是谁、情绪来源是什么的困惑感。
该问题在科林(Eran Klein)等人的一项研究中得到了验证。(18)这项研究调查了14位接受开环深部脑刺激的抑郁症和强迫症患者。其中一位患者这样报告了她的体验:她在刚刚设置完新的刺激参数后去参加了一场葬礼,并且在葬礼上无论如何也无法哭泣。为此,她感到十分困扰,并产生了一系列自我怀疑。她不断地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导致自己不能哭泣?是新设置的刺激参数,还是自身的原因?她应该重新回去调整参数吗?由于局部控制权的移交,这位患者对于她的情绪的实际控制者是谁产生了强烈的困惑感。她分辨不出是什么因素导致她失去了想哭的情绪。因此,虽然脑机改善了她的抑郁状态,帮她摆脱了抑郁带来的无力感,其代价却是剥夺了她对自己情绪的实际拥有感。在这个意义上,脑机不仅削弱了这个人的能动性,也削弱了她的情绪自主性。
(2)与环境断联的问题
与开环系统相比,闭环系统是一种更加自动化的调控系统,因此它可能会面临一些更深层的自主性问题,比如与环境断联的问题。
闭环调控是一种实时的调控方式。这种调控方式会形成一个控制闭环形成一个控制闭环,进一步将人排除在对自己情绪的控制环节之外。开环的装置至少仍需患者亲自打开或关闭,或者亲自去医院进行参数调节。这种亲自操作仍基于患者本人在某个时间所作的决策(即决定打开或关闭开关)。因此,在开环系统中,尽管刺激是自动发出的,我们仍然可以认为使用者部分地处于对自我情绪的控制环节之内。闭环调控则连这一步骤也免去了。闭环系统在某个时刻所做的调控不再需要依靠该时刻的本人意愿,而是全凭系统所侦测到的情感状态与设定的阈值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使用者完全被排除到对自我情绪的控制环节之外。而由于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的融入,未来的闭环调控技术甚至可能提前预测使用者的情感变化,并根据这种预测来进行调控。
有学者担忧,这样的闭环控制将使人失去对环境的敏感性,使人的感受与环境产生断联。(19)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说,闭环控制中的人不再需要调动自身的情绪机制即可达到目标情绪。这意味着他不再需要依靠自己对环境的感知和判断去产生和调节情绪。换句话说,他所产生的感受不再是一种自身对环境的反应,而是源自闭环装置的刺激。第一部分中我提出,情绪系统的自主性指的是一个系统所产生的情绪应是源自个体在没有被操控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价值判断。根据这个定义,情绪自主的个体应是自发地对环境中的对象进行感知和判断,而情绪是这种自发感知和评判的结果。因此,与环境保持联结,或是对环境具有一种敏感性和响应力,是情绪自主性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也意味着,若个体与环境发生了断联,那么他的自主性进一步被削弱了。
自主性的削弱似乎与闭环系统本身的设计原理是直接相关的。“闭环”的核心目的就是绕开人本身的情绪调节系统,代替人来进行情绪调节。因此,它只要侦测到脑电信号差异的存在,就会自动进行调控。另外,闭环装置所发出的刺激在人的觉知阈值之下,因此患者在使用过程中意识不到电刺激是什么时候发出的。(20)这样的设计进一步弱化了自我调节的参与度。在控制主体的模糊性问题中,患者的困惑感来自她对情境的判断与自身感受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她意识到葬礼的举行意味着好友的痛失,这似乎应是令人感到悲痛的事;另一方面,她却感觉不到悲痛的情绪。困惑感的存在说明开环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患者对环境的响应力。而进入闭环系统后,随着控制权的进一步移交,人进一步地失去了对环境的响应力。戈林等人担忧,人在这种控制系统中“对环境或他人的响应能力可能会逐渐偏移,而这种变化可能直到极端情况发生时才被察觉”(21)。
(3)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助推式的操纵
对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来说,我认为,情况则恰好相反:神经反馈训练可以强化自主性,但它在功能状态的恢复方面作用十分有限。如果要通过神经反馈训练达到调控情感的目的,人必须首先调动起自身的情绪生成和调节机制,而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强化自主性的训练。在没有主动调动起情绪机制的情况下,神经反馈训练甚至无法发挥作用,因为它所给的“反馈”实质上只是提供使用者自己的大脑信息,而如何处理和利用这个信息仍要依靠人自己的意志。从这个角度看,调节的意志和决策仍必须由本人发出,因此这个过程仍是自主的。从情绪调节机制的角度看,神经反馈训练对调节意图的形成可能产生了“助推”。在调节意图形成的阶段,个体要将他的当前情绪与所期望拥有的目标情绪进行表征,并基于他所感知到的效益和成本的权衡分别给这两种情绪状态赋予价值;当目标情绪被赋予的价值超过当前情绪的价值的时候,个体才会作出调节的决定。假设一个人对他当前情绪的觉知程度偏低,那么他就无法准确地对当前情绪进行表征,继而无法恰当地形成调节意图。当情感脑机能以直观的形式将他的情绪信息反馈给他的时候,这可能会帮助他更好地形成调节意图,并执行调节决策。因此,神经反馈训练增强了人对于自我情绪状态的觉知;这种增强有助于人们更准确地设定情绪调节目标,但不足以实质性地干预调节意图。
有学者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间接影响也会对自主性构成威胁。比如,斯坦纳等人提出,间接影响可能会构成“助推式的操纵”(nudging),即一种在不强制人采取特定行动的情况下试图影响其行为的操纵方式。(22)他们认为,神经反馈训练可以被看作一种类似的“信息推送”。在情感脑机的读取和监测过程中,它会获取大量的情感信息;由于人的情感很容易受环境因素影响,如果某些机构利用这些信息对人进行恶意引导,也有可能产生情感被操纵、影响到自主决策的不良后果。但是,这是所有情感脑机都会面临的问题,因为任何情感脑机(包括深部脑刺激)在调控之前都需要解码出情感状态,这就已经包含了大量的情感信息。假如仅考虑调控机制本身对于情绪自主性的影响,那么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显然是没有这方面的担忧的。
在另一方面,显而易见的是,尽管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没有自主性方面的担忧,但对于难治型抑郁症患者来说,这种需要依靠自身调节能力去改善情绪的方式已经超过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因此对于恢复他们的功能状态而言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二)自主性问题对情绪可负责性的影响
情感脑机(主要是深部脑刺激)对情绪自主性的削弱会影响理性联系的建立。首先,在控制主体模糊的问题中,使用者可能会由于不清楚情绪的来源而失去建立理性联系的机会。假如她可以确定情绪的来源是自己,那么她还有机会知道情绪来自哪个价值判断——比如,感到悲伤是因为这个去世的朋友对她来说很重要。但是,由于不能确定情绪的来源,她无法确定自己的情绪是否和真实的价值判断有关。她的“不哭”难以真实地反映她本人在那个情境中的价值判断。
其次,与环境断联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理性联系的建立。闭环深部脑刺激的调控指令主要根据脑电信号的改变来发出,而不是根据环境的改变来发出。因此,只要侦测到超过既定阈值的脑电信号,它就会立即进行调控。如此这般,被调控后的情绪状态和具体情境的内容是完全无关的。而理性联系的建立必须基于对具体情境中相关事实的识别和评价,因此纯粹由机器产生的情绪与评价性判断之间是没有理性联系的。可以认为,由机器产生的愉悦心情是无理由的。(23)尽管在机器的使用过程中人也可能同时调动自身的情绪机制,但由于电刺激的效应十分直接和迅速,并且需要使用闭环深部脑刺激的患者的情绪调节能力都较弱,因此可以推测,他们的情绪调节过程很可能会被机器主导控制,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多机会锻炼或发挥自身的自主调节能力,从而对环境进行响应。甚至,也许在他们感知到环境变化并作出情绪反应之前,系统已经侦测到他们脑电信号的波动并作出干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学者担忧,这样的系统会抑制人在具体情境中的自然体验。(24)所谓“自然体验”指的就是人在作为“生物上的闭环系统”(biologically-ingrained closed-loop system)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也就是人本身所固有的自主情绪系统。(25)只有在这样的自主系统中,人们才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自发地形成个性化的情绪反应,建立理性联系,产生自我认同感。对于自主性丧失所带来的问题在国内外文献中皆有讨论。(26)其中较为突出的观点,如精神病学家威基(Alik Widge)等人认为,自主调节能力的缺失是许多精神病症的源头,这种能力如果得不到持续的锻炼就会萎缩,而没有意志控制(volitional control)成分的闭环系统会加剧这个问题。(27)同样,著名脑机科学家贝尔鲍曼(Niels Birbaumer)也提出,闭环调控可能会引起意志控制力的消亡,即“思想的消亡”(extinction of thought)。(28)
综上所述,在情感脑机接口是否可以使人满足情绪可负责性的心理条件这个问题上,不同情感脑机技术答案是不同的:深部脑刺激可以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但可能会削弱自主性,因此不能满足可负责性的条件;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可以强化自主性,但在恢复功能状态上的作用有限。可负责性之所以需要基于自主的情绪系统,是因为如果情绪不是自主的,那么它与评价性判断之间可能缺乏理性联系。因此,如果一个情感脑机在恢复良好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保留了情绪系统的自主性,那么它就有助于理性联系的建立,可以满足情绪可负责性。反之,如果一个情感脑机试图替代情绪系统的自主决策,那么它就不满足情绪可负责性。“替代”类的情感脑机所做的是意识经验之下的神经调控。情绪系统的自主运作则需要依靠意识经验之上的意向性活动。比如,情绪调节的各个决策环节,包括调节意图的形成、调节策略的选择和实施等,都要基于自主决策。这并不是说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诚然,情绪可以在很多时刻无意识地产生和调节;但不可否认的是,与纯粹的生理活动相比,情绪的调节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由理智支配的意向性活动。因此,如果一个机器仅在神经活动的层面进行调控,那么它所产生的情绪是不反映个人自主意志和这个人本真(authentic)的价值判断的。
仅在神经活动层面来调控情绪的思路算不上情感脑机技术带来的新发明。传统的治疗手段(如抗抑郁药物)也是在这个层面上对人进行情绪调控。但是,药物等传统手段所做的并不是闭环调控,不具有高度自动化和封闭性,因此不面临闭环系统所带来的独特自主性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在自主性的问题上,闭环调控与开环调控、药物治疗以及基于脑电图的闭环情感脑机都有显著区别。由于闭环调控更高的自动化程度,它对自主性的削弱程度也更高。开环调控则与药物治疗更类似。打开或关闭装置的操作类似于自主服药的行为,它们都保留了一定的自主性。
最后,虽然基于脑电图的情感脑机没有这方面的自主性担忧,但若我们讨论的对象是难治性情感障碍,它似乎又不太适用,因为它对于这一类疾病的患者恢复良好的功能状态的作用可能十分有限。因此,在治疗难治性情感障碍的情况下,若要满足可负责性的条件,或许两种技术的结合运用会是更好的选择——比如,先使用深部脑刺激恢复患者的功能状态,再利用神经反馈训练强化和锻炼他们的自主性。而对于一般的情感障碍而言,如果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未达到接受侵入式治疗的伦理标准,则更适合使用非侵入式的情感脑机来进行强化自主情绪调节能力的训练。
四、结语
情绪可负责性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使精神疾患重新作为道德行为主体而生活,成为人类道德生活共同体的一部分。满足可负责性的心理基础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因为它可以将人的行为和态度真正地归因于人本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一个人的情绪真正看作他在“个人层面”(person level)上的心理活动的体现。“个人层面”是一种“将人看作人”(treating persons as persons)的理解,即把人的行为或态度看作受理智支配(reason-governed)的、具有意向性的心理结果。(29)而与之相对的“亚人层面”(sub-personal level)的理解,则仅把行为或态度看作一种生理活动,比如脑神经活动的关联和激活。(30)在道德责任的讨论中,我们期望在“人”而非“亚人”的层面上看待一个人,这样人的行为或态度才可以被追溯至他的自主意志,他才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被对待。在这个意义上,情绪可负责性是情感脑机技术未来发展中需要更加重视的一个问题。
注释:
①有关情绪与心境等其他情感状态的概念区分、情绪具有意向性等观点是当代西方哲学和心理学的普遍共识,参见Julien A.Deonna.& Fabrice Teroni,The Emotions:A Philosophical Introduction,New York:Routledge,2008。
②有关情绪是否由认知构成的问题,要取决于不同的情绪理论的立场。但是,大部分情绪理论都认同情绪具有评价性的属性,以及这种评价性可以源自主体的某种认知。
③参见Angela M.Smith,"Responsibility for Attitudes:Activity and Passivity in Mental Life",Ethics,Vol.115,No.2,2005,p.236; Tom Roberts,"Emotional Regulation and Responsibility",Ethical Theory and Moral Practice,Vol.18,No.3,2015,p.487; Nancy Sherman,"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Our Emotions",Social Philosophy and Policy,Vol.16,No.2,1999,p.294。
④吕宝粮、张亚倩、郑伟龙:《情感脑机接口研究综述》,载《智能科学与技术学报》2021年第3期,第44页。Rodney Anderson,Mark Frye,et al.,"Deep Brain Stimulation for Treatment-Resistant Depression:Efficacy,Safety and Mechanisms of Action",Neuroscience & Biobehavioral Reviews,Vol.36,No.8,2012,p.1920.
⑤Angela M.Smith,"Responsibility for Attitudes:Activity and Passivity in Mental Life",p.236.
⑥Ibid.
⑦Angela M.Smith,"Attributability,Answerability,and Accountability:In Defense of a Unified Account",Ethics,Vol.122,No.3,2012,p.584.
⑧Gal Sheppes,Gaurav Suri and James J.Gross,"Emotion Regulation and Psychopathology",Annual Review of Clinical Psychology,Vol.11,No.1,2015,p.379.
⑨Steffen Steinert and Orsolya Friedrich,"Wired emotions:Ethical Issues of Affective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Science and Engineering Ethics,Vol.26,No.1,2020,p.357.
⑩Rodney Anderson,Mark Frye,et al.,"Deep Brain Stimulation for Treatment-Resistant Depression:Efficacy,Safety and Mechanisms of Action",p.1920.
(11)Jonathan Pugh,Laurie Pycroft,Anders Sandberg,et al.,"Brainjacking in Deep Brain Stimulation and Autonomy",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Vol.20,2018,p.219.
(12)Zhiyan Wang,Chao Jiang,Lingxiao Guan,et al.,"Deep Brain Stimulation of Habenula Reduces Depressive Symptoms and Modulates Brain Activities in Treatment-Resistant Depression",Nature Mental Health,Vol.2,2024,p.1045.
(13)Dongrui Wu,Baoliang Lu,Bin Hu,et al.,"Affective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A Tutorial",Proceedings of the IEEE,Vol.111,No.10,2023,p.1314.Christian Mühl,Dirk Heylen and Anton Nijholt,"Affective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Neuroscientific Approaches to Affect Detection",in Rafael Calvo et al.(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Affective Computing,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4,pp.340-362.
(14)Katherine Scangos,Ankit N.Khambhati,Patrick M.Daly,et al.,"Closed-loop Neuromodulation in an Individual with Treatment-resistant Depression",Nature Medicine,Vol.27,No.10,2021,p.1696.
(15)D.Corydon Hammond,"What is Neurofeedback:An Update",Journal of Neurotherapy,Vol.15,No.4,2011,p.305.
(16)Weichen Huang,Wei Wu,Molly V.Lucas,et al.,"Neurofeedback Training with an Electroencephalogram-based Brain-Computer Interface Enhances Emotion Regulation",IEEE Transactions on Affective Computing,Vol.14,No.2,2021,p.998.
(17)Sara Goering,Eran Klein,Darin D.Dougherty,et al.,"Staying in the Loop:Relational Agency and Identity in Next-Generation DBS for Psychiatry",AJOB Neuroscience,Vol.8,No.2,2017,p.65.
(18)Eran Klein,Sara Goering,Josh Gagne,et al.,"Brain-Computer Interface-based Control of Closed-loop Brain Stimulation:Attitudes and Ethical Considerations",Brain-Computer Interfaces,Vol.3,No.3,2016,p.140.
(19)Sara Goering,Eran Klein,Darin D.Dougherty,et al.,"Staying in the Loop:Relational Agency and Identity in Next-Generation DBS for Psychiatry",p.65.
(20)Katherine Scangos,Ankit N.Khambhati,Patrick M.Daly,et al.,"Closed-loop Neuromodulation in an Individual with Treatment-resistant Depression",p.1698.
(21)Sara Goering,Eran Klein,Darin D.Dougherty,et al.,"Staying in the Loop:Relational Agency and Identity in Next-Generation DBS for Psychiatry",p.65.
(22)Steffen Steinert and Orsolya Friedrich,"Wired Emotions:Ethical Issues of Affective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Science and Engineering Ethics,Vol.26,No.1,2020,p.358.
(23)类似的观点参见费多益:《情感增强的个人同一性》,载《世界哲学》2015年第6期,第41页。
(24)Sunderland Baker,Eliz Fenstermacher,Rachel A.Davis,et al.,"Ethical Considerations in Closed Loop Deep Brain Stimulation",Deep Brain Stimulation,Vol.3,2023,p.8.
(25)Sara Goering,Eran Klein,Darin D.Dougherty,et al.,"Staying in the Loop:Relational Agency and Identity in Next-Generation DBS for Psychiatry",p.66.
(26)李磊、王国豫:《深部脑刺激:同一性、能动性和责任》,载《哲学动态》2019年第6期,第109页。Orsolya Friedrich,Eric Racine,Steffen Steinert,et al.,"An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 on Autonomy",Neuroethics,Vol.14,2021,p.17.
(27)Alik S.Widge,Darin D.Dougherty,and Chet T.Moritz,"Affective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 as Enabling Technology for Responsive Psychiatric Stimulation",Brain-Computer Interfaces,Vol.1,No.2,2014,p.129.
(28)Niels Birbaumer,"Breaking the Silence:Brain-Computer Interfaces (BCI) for Communication and Motor Control",Psychophysiology,Vol.43,2006,p.517.
(29)Ron Mallon,"Stereotype Threat and Person",in M.Brownstein et al.(eds.),Implicit Bias and Philosophy,Volume 1:Metaphysics and Epistemolog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p.130.
(30)I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