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南三士之赵云:追忆逝水年华
公元221年,建安二十六年的秋天,永安宫的桂花盛开,芬芳的风裹着湿冷的雨水渗透进殿角的每一个缝隙。我跪在前帝的榻前,看着他瘦削的手紧紧地扣住我的手腕,指关节泛着蓝白光,像一根风干的竹子。庙里的蜡烛熄灭了,倒映着纱布上编织的龙纹,黄得像一层薄雾。
“子龙……”先帝的声音很轻,像是在风中摇曳的蜡烛芯,“我,我有话要对你说。”
他护住了所有人,包括孔明。只见孔明转过身来,袍角扫过门槛,背后隐藏着一种不易察觉的僵硬。大厅的门嘎吱一声关上了,隔绝了外面的喧嚣,也隔绝了那些窥探的目光。
帝看着我,浑浊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一点光。光线很微弱,但很刺眼。他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但又剧烈地咳嗽起来。锦缎上有点点血迹,像极了当年长坂坡的红色。
握紧他的手,低声说:“陛下,照顾好龙体。”
他摇了摇头,喘了口气,一字一句道:“子龙,我这辈子认识的人不计其数,唯独……辜负了很多人。”
我沉默不语。殿外的雨淅淅沥沥,敲打着琉璃瓦,发出细密的声音。
“我对你说的话,”皇帝压低了声音,好像怕被人听到,“你必须烂在肚子里,永远,永远不要告诉别人。”
我重重点头:“陛下,是的。”
先皇笑了,那笑容很疲惫,却带着一丝欣慰。他闭上眼睛,手像一片枯萎的秋叶,缓缓落下。
殿外传来压抑的呜咽声,我知道蜀汉的一角天塌了。
先帝临终时对我说的话,就像一颗深埋的种子,永远不会发芽,永远不会为人所知。我的一生,说起来,的确是一个传奇。没有人像我这样,游刃有余地干掉了江湖这么多好手。我手中的长枪快如闪电,往往对手还没看清我的招式,就已经倒下了,胸口或喉咙里汩汩流出鲜血。
闯进江湖纯属偶然。
那年我十七岁,穿着粗短打扮,背着家里传下来的长枪,离开了老家常山。我从北到南,沿着大江大河,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远方。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我要做什么。我只是觉得,在年轻的骨子里,一定有一股憋着的力量,一定有一种对外面世界的眼光。
我想总会有一些东西,总会有人会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停下来。
事情发生在磐河畔。
那天风很大,把河面上的浪花吹得一层又一层。只见一个大胡子骑着一匹黑马挥舞着一把大刀追杀了一个看上去很精干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坐骑上气不接下气,球衣被划破数道口子,脸上沾满鲜血和泥巴,狼狈不堪。后来才知道,那个大人物叫文丑,是袁绍帐下数一数二的高手;中年男子,公孙瓒,北平知府。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以强凌弱不是英雄。我把长枪横放,挡住了文丑的去路。文丑勒住马,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中满是不屑:“哪来的少年,竟敢挡爷爷的路?”
我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我生来就是个杀手。杀戮,总是让我快乐。当我遇到一个凶猛的对手时,我很兴奋。那种刀尖舔血的快感,那种生死攸关的快感,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文丑见我不说话,怒喝一声,挥舞着一把大刀,朝我砍来。刀风如此尖锐,刺得我脸颊生疼。我舞动着手中的长枪,迎了上去。
枪尖与刀刃相撞,发出刺耳的声音。我和他打了六十个回合,未分胜负。我的枪法灵动飘逸,像风中的柳絮;他的刀法凶狠霸气,像猛虎下山。
我要和他打一百回合,甚至三百回合。这种酣畅淋漓的战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但没想到他突然虚晃一刀,转身就跑。他慌慌张张地跑开了,差点把大刀掉在地上。
我愣了一下,正要追上去,公孙瓒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抓住我:“别追了,那边都是袁绍的人,小心你的头。”
他看了看我手里的长枪,又看了看我,叹了口气:“在江湖上最重要的是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杀人的机会有的是。”
初入江湖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江湖里的水很深。
我一出场就打败了世界一流高手。言语无法描述那种快乐。从那一刻起,我下定决心,要闯出江湖,做一个真正的杀手。
那一年,从那以后,我杀了很多高手。我的枪越来越快了。往往在我使出杀招之前,对手就已经倒下了。但我再也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尽情地杀人了。
在我的一生中,只有两次打架,值得铭记。
曾经是单挑许褚。
当时的许褚已经是曹操手下名副其实的第一高手。他又大又圆,肌肉一块一块地鼓起来,几乎是我的两倍大。当他看着我的时候,他的眼睛充满了愤怒和蔑视,像一个街头流氓。
那时公孙瓒和文丑已经死了。我打败文丑的故事并没有在江湖上流传。所以许褚不知道我的厉害。在他眼里,只有关羽和张飞。
他勒住马,嘲笑我:“你这个小白脸,也配和我斗吗?”
我觉得他有点可笑,于是笑着说:“你的肌肉看起来棒极了。”
当他听到这些时,他变得更加自豪。他没有意识到我在嘲弄他。
他拍着胸脯大声道:“怕不怕?看清自己的样子,赶紧投降,爷爷可以饶你一命。”
我一听这话,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我说:“是的,但先把你的头砍下来--你的头太大了,不碍眼。”
我话还没说完,就催马冲上去,用枪捅了他一刀。许褚不是脓包。他挥舞着他的大刀,挡开了我的长枪。我和他打了十个回合。十个回合下来,他脸上的骄傲渐渐变成了惊讶。他大概没想到,我的枪法不在张飞蛇予之下,甚至比张飞还快。
又过了二十个回合,他脸上的惊讶变成了紧张。密密麻麻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渗出。
我听说他和很多杀手打过仗,从未输过。但他绝对没有遇到过像我这样流畅迷幻的枪法。我的枪,像一束光,左,右,上,下,把他弄得眼花缭乱。
又是十个回合,他黑着脸,拼命地向我砍来,然后突然调转马头逃跑了。
他逃跑时,双腿紧紧夹在马腹之间,马跑得像一阵风一样快。我在想。他没有蛮力吗?他不是有很多健美的肌肉吗?他不是一个致命的主公吗?他不是很喜欢在黑暗中战斗吗?曹操不是自吹自擂地把他比作刘邦的猛将樊哙吗?
他为什么要跑?而且跑得这么快?后来,我喝醉了,就把其中的奥秘告诉了亲信。他们帮我分析了很多原因。有的说他用力过猛,闪了一下腰;有的说他可能认出了我,知道我就是那个吓跑文丑的赵云,只好跑了;有的说我的枪太快,他突然想起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不敢使劲;还有人干脆说,因为他傻。
我笑了,泪流满面。
我又问:“跑就是了,为什么一定要用腿托住马肚子?”
众人想了半天,纷纷摇头。
最后,一个喜欢晚上溜出去撒尿的士兵挠了挠头,小声说:“将军,我猜……他一定是吓尿了。人群哄堂大笑。许褚为何跑路,可能一直是个谜。因为直到他去世,也没有说。另一场难忘的战斗发生在我和张郃之间。
张郃很厉害。无论在袁绍的帐中,还是在曹操的帐中,他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官渡之战,许褚用力气吃奶力气,只和他打平。但我,在三十多个回合中,彻底打败了他。这一战的胜利让我知道,我的枪法已经可以藐视世界一流高手了。
我知道马超只用了20个回合就打败了张郃。但我不羡慕他。因为马超和张郃打架的时候,他刚刚失去了父亲和两个兄弟。他带着血海深仇上阵,他的杀气在那场战争中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而当我与张郃作战时,我已经很累了。
当时,我刚刚在混乱中杀死了高览。高览是与张郃齐名的战将,枪法十分精准。我杀他的时候几乎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杀死高览后,我孤身一人,面对的是以逸待劳的张郃和身后一个大队的曹军。在这种情况下,天下谁能保证自己能打败张郃?我可以。
我承认,马超的枪法够狠。但他可能没有我快。虽然他是世界上最酷的美男子,但他可能不是我这样的冷血杀手。除了这两次,我的战史上从来没有超过十发的记录。因为我的枪太快了。很多江湖一流的选手,还没来得及证明自己的身份,就在我眼前丢掉了性命。像张武、朱然、曲义、吕匡、邢道荣……
这对我和他们来说是个意外。
我的传说中的传说,当然是长坂坡之战。
那一战,我孤身一人在曹操百万军中,杀了七进七出。为了救甘夫人、糜夫人、太子刘禅的性命,我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一举斩首敌军名将六十余人,斩过十余面旗,最后全身而退。
这一战,让我名扬天下,成为江湖上绝无仅有的传奇。
每次我喝醉了,部下就缠着我,让我给他们讲长坂坡战争的故事。他们把我团团围住,眼里充满了钦佩和憧憬,就像一群等着喂饭的孩子。我总是拒绝他们。因为那场战斗太惨烈了。
数十万人,死伤过半。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血。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让人恶心。何况糜夫人投井身亡,我也没能保护她。这件事,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这么多年,从未拔出。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午夜,秋风呼啸。
曹操发动的第一轮进攻是五千骑兵。他们像一群饿狼一样,冲进了刘备残部残兵败将和手无寸铁的新野百姓之中。
喊杀声、惨叫声、马嘶声,混杂在一起,惊天动地。
第二轮冲击,威力更大。曹操亲率百万大军,漫山遍野倾泻而下,犹如一片乌云。
刚从梦中醒来,敌人的喊杀声已经传到耳边。还没来得及多想,我拿起长枪,翻身上马,向敌人冲去。
当我独自骑到战场中央时,对方身穿重甲的勇士们像磁铁一样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
那天晚上,我的眼睛都红了。
我不知道我杀了多少人。我的手臂,变得麻木;我的喉咙,烟从干燥;我的长枪,边缘包裹着一层厚厚的冷却凝血。
那天天微微亮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已经被敌军包围了。
战场上,双方士兵的尸体躺成一排。血流成河,染红了地上的草,染红了天上的云。
我一个人,没有后援。刘备和张飞失踪了。
我的神经,因为长时间的战斗,变得深深麻木。面对这尸山血海,我心中充满了不可阻挡的杀气。
这种杀气,一辈子也就那么几次。而在长坂坡,更是达到了顶峰。我在军中,找甘夫人、糜夫人,找太子刘禅。我找了半天,终于在一棵烧焦的树下找到了甘夫人。她蜷缩在树后,颤抖着。她一听到我的喊叫,头也不回地哭了起来。
凄厉绝望的叫声仿佛来自地狱。但我知道她的哭声中有喜悦。她知道我在这里。她知道,在长坂坡的战场上,谁也挡不住我。我更难过了。因为我还没找到糜夫人和阿斗。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活着。我决定先送甘夫人逃离战场,再回头寻找糜夫人和阿斗。
当我护送甘夫人撤离战场时,周围的人都跪下了。他们痛哭流涕,求我收下他们。他们中有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也有刚满月的婴儿。许多人受了重伤,奄奄一息。如果遇到红了眼的曹兵,就只能用脖子宰了。
看着这些铁了心要跟着刘备逃亡的人,我心里一阵抽搐。但我无能为力。我只有一匹马和一把枪。所以后来我有时候突然觉得,在长坂坡,我其实不是英雄。我救了一个未来皇帝的夫人,却留下了那么多可怜的老人和孩子。我做得对吗?如果甘夫人不是刘备的妻子,我一定会救她吗?我救了她,被世人称为英雄。但那些奄奄一息的人会认为我是英雄吗?
唉。战争就是这么无情。在战争时期,你甚至可以是强盗,但你绝不能是平民百姓。老百姓的命比草还便宜。我在一口枯井边遇见了糜夫人。当时的情况很可怕。她浑身是血,双腿被敌人的刀砍断。她身上有几处弹孔和箭伤。她的脸苍白得像一张纸。
她跪在地上,把阿斗紧紧地抱在怀里。
当她看到我时,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对我笑了笑。这是我见过的最开心的笑容。
她张了张嘴,声音弱如蚊子:“将军……可怜可怜这孩子吧……”
说完,她将阿斗轻轻放在地上。
不远处,一队曹兵正朝枯井跑去。马蹄声越来越近,情况十分危急。
我急忙翻身下马,想让她母子骑上我的战马。我想,步行,我也想保护他们免受敌人的伤害。我催促她:“夫人,上马!她拼命地摇摇头。她看着我,眼神坚定:“面对百万敌人,将军怎能没有战马?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我鞠躬拥抱地上的阿斗时,她一头扎进了井里。“扑通”一声,水花四溅,很快又恢复平静。我僵在原地,久久不动。多年来,我一直想念这个勇敢而柔弱的女人。她在战场上的理智和决心让我震惊。
我觉得和她比起来,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世界著名英雄,真的算不了什么。我低头看着地上的斗。他还很小,裹着襁褓。他不知道他已经永远失去了生母。敌人马蹄铁接近的声音使他兴奋不已。他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对我咯咯地笑。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金色的。
他的天真让我一下子忘记了疲劳和恐惧。我坚信他不是一个普通人。命运多舛的刘备有一个勇敢乐观的儿子。他身上流淌的是皇室的血液。他一定是复兴汉朝的希望。我抱起他,跨上马。长枪青缸剑交叉,向敌人冲去。除了这些难忘的场景,我真的已经忘记了战场上的战斗。只记得在长坂坡,我与敌人展开了多次经典的搏斗。我用长枪杀了淳于导,用三尖两刃刀杀了严明。我也击退了张郃的追击。但我必须承认,我能抱着阿斗逃过曹操的虎狼之师,多亏了那把青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