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后,时间似乎也慢了下来。我喜欢这种慢,在缓慢的感觉里,可以暂时忘却人世的烦恼。有足够的时间,让思绪在笔端自由挥洒。几日以来,连续在异乡遇见数位老乡,心里感到某种莫名的喜悦。与故乡友人结识,都是因为脱口而出的乡音。诗云:“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诗句很多人都熟悉,但真正理解乡音,反思乡音的恐怕屈指可数。这份经历,激起了我对乡音的兴趣。乡音,可以把它理解为故乡的口音,换个词就是方言。而方言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我认为方言里有真正意义的故乡,方言是故乡的内核。
人生中有两大难关。第一难关,当属出生。看似简单的过程却步步惊心,首先是精子与卵子跨越万水千山的相遇,而后是母亲十月怀胎的煎熬,最后是有如锥心之痛的分娩。每一步都像一次探险,但凡一步出错,可能一个生命就此无缘。我们对这个难关感触不深,只能从父母的讲述里略知一二。只有当父母后,才能真正感同身受。
第二道难关是身上这张嘴。经常说:“苦一辈子,都是围绕着吃喝拉撒转。”说的便是一日三餐,其次是面对各色人等的交际。吃喝倒不难解决,有啥吃啥,而说话却是一大难题。难的因素至少有两条:第一,说话对象千变万化,难以捉摸。第二,说的语言种类多样,除开外语不谈,我国地域广袤,民族众多,各种语言让人感到吃力。虽然通过大力推广普通话,让全国各族人民有了交流的工具。却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个明显的问题,那便是使各地区,各民族的母语、方言受到了冷落。语言作为一个地区标记,不仅仅是人们沟通的工具,同时,也是一个地方心理相融的粘合剂。
人从出生,便开始学习当地的语言,这种带有浓烈故乡滋味的话语也成了我们一生的标识。离开故乡前,我丝毫没注意说话有什么门道,也区分不出,每个人说的话有什么奥妙。脑海中印象最深的是吃饭、上学、睡觉,每天不停地循环。上大学后,来到离家乡七百多公里的外市,才发现话真的有很多种。面对全新的语言环境,第一反应是陌生。听着晦涩的话语,脑海里一片茫然,像认生的孩童,想找个熟悉的地方躲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对故乡的思念,听着不熟悉的语言,内心不自觉生发出一阵悲伤。说不出这种悲伤由什么引发,只觉得自己十多年积累的经验被全部清空,一下子又回到了孩提时代。
在家时,每天下午都会听到祖母喂鸡的吆喝声“啊嘻,啊嘻,一点不规矩,恩是跑得嘞。”简单的几句话,让内心有种莫名的温暖。离开这种语言环境后,突然感觉人内心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都受到了极大冲击。我常常想这会不会是自己过于敏感的性格导致的,我也曾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环境适应能力出了问题。可当我在外面生活的时间越长,这种感觉非但没有消失,反倒让我更加警醒。
直至现在,离开家乡已经六年,每当一个人独处,或是夜深人静的时刻。我都会在脑海里不断回想母亲和祖母对我说的话,并不是她们说的话哲理深刻,而是她们说话的语气语调,和那带着故乡浓厚地域风味的口音,总会时时涌上心头,化成一滴滴热泪。
今天给学生上了普通话后,我仍在反复回想,方言和普通话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两种语言背后所呈现的心理范式。从专业语言学家的眼光出发,语言是人大脑发育的结果,也是人作为高等动物的显著标志。然而,除了大脑的发展,人从出生习得的语言,又与一个地方的山川草木,虫鱼鸟兽,生活习惯等许多方面相关联。生活在植被茂盛的地方,自然而然便懂得各种花木。而生活在荒漠地带的人,首先习得的可能是关于风沙的知识。每日脱口而出的朴树、蔷薇、棠梨树,与生活在荒漠地带所认识的胡杨、仙人掌,二者虽然都是植物,可这却为我们的一生奠定了不同的基调。好比田径运动员与篮球运动员,二者虽然都是运动员,但田径运动员会养成追求速度的习惯,而篮球运动员更多的是追求控球技术。哪怕他们退役了,当再次看到跑道,看到球场,那些埋藏在心底的体验又会被瞬间激活。
我想方言对于我们每个人同样如此。虽然普通话便利了我们的沟通,可方言才是我们心灵的栖息地。一个人无论走多远,无论处于什么位置,他从家乡带出来的语言都会永远陪伴着他。那些储存在头脑中的言语会长久地影响一个人的行事方式和思考方式。往大了说,汉语体现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思考范式,而英语世界以字母为言语的群体,必定也在头脑中构建了他们自己的文化内涵。从小范围看,这种现象仍然有。以我的家乡为例,鱼,我们说“乙”,毛巾,我祖母常说“手扶子”。每当在外面听到这样的话语,内心深处都会泛起涟漪。与此相关联的家乡人的形象,生活习惯全浮现在了脑海里。当我在工作中或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也会自然而然地从这种体系中寻找范例,然后模仿这种范例解决。越注意到这种关联,我越发感觉,语言特别是方言,为我们提供的绝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盛放情感的港湾。其中,最突出的便是乡情和乡愁。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许多古迹成了牺牲品,其中包括许多古村落。我生活的松坪村便是典型例子。这个村庄位于川西南,是别具特色的村落。第一个特色是面积大,一个山村有两千多人;第二个特色,房屋全是清一色的土木瓦房。整个村落呈团块状,每家每户之间是一二米宽的巷子,像城市里修筑的四合院。与城市规划院落不同,这是个纯自然发展的山村,没人规划,听长辈讲,村落至少有上百年的历史。近几年,随着收入提高,有的人家拆了旧房屋,盖起了独栋小楼。村中的石板路变成了水泥路,儿时的水碾房变成了规矩的水泥沟。那些承载血脉与乡愁的载体正一点点消失,离家的游子再也无法接受故乡的哺育。好在许多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意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文化保卫战,把许多古建筑、古物件从濒临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但这样的救援,在经济发展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
也许物质载体,我们很难左右,但对方言的保护,却每个人都可以身体力行。让自己每天说的话回归到它本来的风貌,既是对文化多样性的贡献,也是每个个体最后的心灵庇所。试想一下,当所有的方言都被经济发展的浪潮席卷,每个人说的话都字正腔圆,是多么的呆板,又是多么大的损失。
以“吃饭了没”为例,普通话表达就是:吃饭了没。根据我收集到的资料,用云南方言表达,你给吃饭了;大同方言:你吃饭拉么;湖南湘西方言:你掐饭了冒有;贵州铜仁方言:你qi饭了买;甘肃方言:几吃了吗;内蒙古方言:吃甚来来;安徽方言:里七饭了吗;上海方言:弄去饭了伐;福建闽南方言:汝食罢未;粤语(广州方言):食咗饭未。这些不同的方言背后,展现出的是每个区域不同的个性特点和情感表达。每当听到熟悉的口音,看到熟悉的字符,内心就会引发一场强烈的地震。那些被封存在内心的情感,犹如洪水猛兽般向全身奔涌,让我们涕泗横流或浑身颤抖。
或许从大的方言区划分,显得有些空洞,感受不到方言与个人内心的同频共振。我用熟悉的川西南会理方言讲讲自己的切实体会。
会理本地人说话,颇具特色。“去”常常发音为“克”,“孕妇”会变为“润妇”,“狮子”则常常说成“思子”,“高速”说的是“高朽”,“南瓜”会变为“梅瓜”。以上种种情形,在会理都随处可见。似乎很难找到其中的规律,有的仅仅改变了音节中的韵母,有的连声母也发生了改变。但就是这种“不伦不类”的表达,却深深地影响了一个地方的面貌。首先是对个体精神风貌的影响,这种语音显得不是那么饱满圆润,有种撕裂感。人长期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中生活,大都会形成粗犷、热情的性格特征。实际上就我所观察到的会理人身上的特点也确实如此。
另一方面,这种语言面貌的形成与当地多山的地理环境息息相关。会理的山虽不算高大,但仍然阻挡了不同乡镇,不同村落之间的联系。在交通欠发达的时期,这种语言或许更适合人们较远距离的信息传递,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似乎还没有科学论证。但在我小时候,确实常常在田地里听到,村南人家大声呼喊在外干活的人吃饭。
影响这种方言形成的另一因素是,会理为古时丝绸之路的要冲。据史料记载,在很长时间里有商队、马帮,从会理经松坪关出蜀入滇。所以很多人觉得会理话与云南元谋话较接近。一方面是用词方面接近,“给吃饭了”,“克不克”有相同的表达。另一方面是语音面貌与元谋一带相似,说话带有浓厚的“口音”。
由此种种,都会发现方言是构成故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故乡的灵魂,也是一个人内心深处乡愁的纽带。俗语有言:“谁不说故乡的山青,谁不说故乡的水美。”我想说,故乡的话也很值得传承。虽然用现代汉语的标准去衡量,每个地方的方言都有一定的缺陷,但正是这种缺陷却构成了方言的独特魅力。方言可以有效解决语言表达中情感缺失的问题。例如,普通话中说“一点儿”给人的感觉有些干瘪,但在方言里会说成“一丢么”,瞬间多了些可爱与俏皮的滋味。又比如“鸡”,在方言里会说成“鸡娃儿”,“婴儿”说成“奶娃儿”,瞬间拉近了描述对象与主体间的关系,这便是方言的魅力所在。
“故乡”不仅仅是一种物质的存在,物质虽然是载体,但并非全部。除了山川草木,虫鱼鸟兽,风土人情,物什陈设,也不要忘记故乡的方言。这是大家常常忽略的,也是很多人不以为然的。我想当我们忘记了故乡的语言,那么我们也就切断了与故乡的最后联系。故乡的语言里,埋藏着我们最质朴的自己。也许当时的我们还懵懂无知,但那些长辈的教导,父母的训诫都烙印在了我们心底。也许当时的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深受着故乡的哺育与滋养。故乡的房舍、古迹可能会不复存在,但故乡的精神还在我们的言语里,这种言语里流露着一个地方的智慧,传承着一个地方的血脉。
每当那些带着故乡烙印的字符,被熟悉的口音传递,我们也进行了一次虔诚的精神救赎。这场救赎中我们会被语言的利刃,一点点解剖,无论身处什么样的职位,拥有怎样的财富,又或是流浪街头,一事无成。它都会剖析我们,把那些内心最隐秘、最柔软、最污秽、最神圣的角落通通清理。让我们只记起父母的絮语,长辈的呼唤,好友的玩笑。此刻,我们才真正认识了故乡。它除了是邮票、船票、坟墓、海峡,也可以是一曲信天游,一首云南山歌,还可以是傍晚牛羊归家时,放牧人口中的那句:“祸害人的东西,走快些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