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为器意境为魂:唐诗破格之艺术本真

青砚 杂谈 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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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创首发。

摘要:中国古典诗词格律体系,以平仄、对仗、押韵、粘对为核心范式,历经六朝积淀至于唐代趋于完备,既塑造了诗词独有的声律结构之美,也在后世逐渐演变为束缚创作的形式壁垒。纵观唐诗巅峰之作,李白、崔颢、杜甫、王维等大家名篇,多有突破平仄限制、放宽对仗要求、不拘粘对规则之例,其并非不能守律,而是不愿以律害意。本文以唐代经典破格诗篇为实证,梳理格律形成的历史逻辑,辨析守格与破格的艺术边界,阐释诗人主动破格的内在动因,论证意境、胸襟、气象高于形式法度的创作本质,揭示破格之作在文学、美学与哲学层面的深层价值,回归“诗以言志、文以传情”的本源,纠正后世唯格律是从的创作偏失,为古典诗词研究与当代创作提供更贴近艺术本质的理论参照。

关键词:古典诗词;格律;平仄;对仗;意境;破格;唐诗艺术

引言

诗词一道,自《诗》《骚》发源,历汉魏乐府,至于有唐,体制定型,气象大开。声律渐密,规矩日严,平仄有定式,对仗有定规,押韵有定部,于是近体诗成,格律诗兴,天下文人相与遵循,遂成千年传统。格律之设,本为协声韵、整结构、便诵读,使文字有声律之美、篇章有匀称之观,并非用以束缚性情、割裂意境。然而后世承习,往往舍本逐末,以严守平仄为能事,以工稳对仗为高标,字字计较,句句揣摩,反倒将真情实感消磨殆尽,作品虽合规中矩,却如木偶人形,有貌无神,有文无气。

反观唐代诸贤,身处格律初成、法度大备之时,皆深通声律,精于对仗,并非昧于规范。其名篇之中,多有平仄不谐、对仗不工、失粘失对之作,如李白《静夜思》、崔颢《黄鹤楼》、杜甫《望岳》、王维《终南别业》、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诸什,或不拘声韵,或弃置对偶,或拗句连篇,以今日常见格律尺度衡量,皆属破格。可正是这些破格之作,成为千古绝唱,传诵至今,动人心魄,历久弥新。

由此可见,格律之于诗词,是器,是途,而非的,而非极。诗词之高妙,不在一字一句之合律,而在整体之意境、内在之性情、胸中之气象、笔下之精神。守格者,得其形;破格者,传其神。守格可见功力,破格方见胸襟。本文所论,不在否定格律,而在摆正位置;不在推崇随意,而在回归本心。通过对唐代名家破格诗篇的细读与梳理,阐明何为守格之必要,何为破格之必然,辨析形式与内容、法度与性情、声律与意境之间的本末关系,以人工体察之思,作文心追溯之论,还诗词以本来面目,赋研究以生命温度,使理论不流于空疏,论证不陷于堆砌,真正抵达诗词艺术深处的哲学与美学。

一、格律之形成:从自然声韵到人为规范

(一)声律自觉之前:诗以情动,无法而合

上古之诗,本乎心声,发乎性情,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诗经》四字为句,参差随意,重章叠韵,韵脚自然,并无平仄粘对之讲究;《楚辞》奇句长言,跌宕起伏,一气奔涌,亦无对仗工整之强求。汉魏乐府、古诗十九首,皆以气为主,以情为帅,句式或长或短,用韵或疏或密,全凭内在气韵流转,不求外在法度约束。

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无后世所谓格律规范,却往往声韵天然,读来朗朗上口,并非杂乱无章。其声律出于自然,而非出于设计;出于口吻,而非出于尺规。情动于中,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声韵随之而生,节奏随之而成,不必预设平仄,不必强为对仗,而自有天成之妙。

(二)声律之兴:规范的建立与审美的确立

自魏晋以降,文人对文字声韵的体察日渐精微,四声之分渐明,对偶之习渐成。沈约、谢朓诸人倡声律之说,分平上去入,辨宫商清浊,追求一句之内声韵相间,一联之间高下相对,使诗文读来抑扬顿挫,流转悦耳。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人,在前人基础上加以整合、定型,近体诗格局始成。五言、七言,绝句、律诗,各有定式,平仄有谱,粘对有则,对仗有位,押韵有部,规矩森严,条理井然。

格律之建立,本是艺术自觉的体现,其价值不可抹杀:其一,使诗词声韵和谐,具有音乐性,便于记诵与传唱;其二,使篇章结构整饬,具有对称美、均衡美,视觉与听觉双重得体;其三,使创作有所依循,初学者有路可走,不至于散漫无归。可以说,格律让诗词从自然抒发,走向了高度形式化的艺术门类,使中国诗词在世界文学之中独树一帜,形成鲜明的民族审美特征。若无此规范,唐诗未必能有如此整饬辉煌之气象。

(三)法度之困:从创作指南到精神枷锁

格律一旦定型,便具有强大的惯性与约束力。尤其科举以诗赋取士,试帖诗严守格律,不容丝毫差池,天下文人自幼习练,锱铢必较,久而久之,规范便异化为枷锁。

后世论诗,渐生偏失:合平仄者即为佳构,不合者便为劣作;对仗工者便为高手,不工者便为外行。许多作者为迁就平仄,不惜改字、换意、割裂文气;为求对仗工整,不惜拼凑词语、强作对应、虚设情景。作品看似字字合律、句句工整,实则情感苍白,意境空泛,如剪彩为花,有色无香,如塑泥为士,有貌无神。

二、守格与破格:唐代名家的主动选择

(一)能守而后破:盛唐诸公皆深于格律

今人多有误解,以为李白、崔颢、杜甫等人破格,是不懂格律、不谙规范,实则恰恰相反。盛唐诸公,无一不是格律高手,既能写出严丝合缝、千年不移的标准律诗,亦能在需要之时,冲破束缚,纵笔挥洒。

杜甫被尊为“诗圣”,其律诗沉郁顿挫,精严无比,《登高》一篇,句句合律,字字精工,对仗、平仄、用韵,无一不臻于极致,被后人誉为“古今七律第一”。王维山水诗,清雅淡远,律诗、绝句多严守声律,意境与形式两全其美。李白亦有大量合律之作,风神俊逸,声韵悠扬,并非一味放纵。

可见,他们并非不能守,而是不肯死守;并非不懂法,而是不役于法。真正的艺术大家,必是先入乎法度之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而后能出乎法度之外,不为形拘,不为律缚。

(二)李白:以气驭文,不拘声律

李白诗风,豪迈飘逸,清雄奔放,其精神内核在于自由,在于真我,在于不受世俗与形式拘束的仙心侠骨。当其情之所至、兴之所来时,平仄、对仗皆可放下,唯以意境与胸怀为先。

《静夜思》一篇,明白如话,质朴天然,以现代格律眼光审视,失粘失对,平仄不谐,并无标准绝句的严整格式。然而正是这种不事雕琢、不做安排的自然,使思乡之情直透纸背,浅语皆情,淡笔传神。若李白为合平仄而改换数字,虽合规范,却必失却本真,反而不能动人。

《夜泊牛渚怀古》一篇,通体八句,近于五律,却通篇不对仗,平仄亦多自由。李白写月夜江景,怀古幽情,心境空阔,情绪淡远,若强求对仗,必使气脉割裂,意境局促。他弃对仗而取流畅,舍声律而取真情,于是全诗一气回旋,空灵悠远,成为怀古名篇。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一句,声律并不合标准七绝,然“黄鹤楼”三字不可易,送别之地、登临之景、离别之情,全系于此,若为合律而改地名、换句式,意境顿失。李白宁破格律,不舍情境,故能以自然之笔,写尽烟花三月、孤帆远逝的辽阔怅惘,成为送别诗中压卷之作。

李白之破格,并非随意,而是以情为断,以意为先。其胸中浩然之气,奔涌而出,非格律所能框定,非声韵所能范围,故纵笔所如,自成天籁。

(三)崔颢《黄鹤楼》:破格而成千古绝调

崔颢《黄鹤楼》一诗,历来被推为唐人七律之首,连李白亦为之搁笔,叹“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然而从严格格律角度看,此诗前四句几乎全不合律:平仄不谐,失粘失对,拗句相连,三平调屡见,亦不严守对仗,近乎古体。

后人多以“变格”“破格”称之,却无人因其不合律而贬斥。此诗起笔便写仙人已去,楼名空存,岁月流逝,天地苍茫,情绪浩荡,意境浑融。若崔颢为求合律,字字斟酌,句句修整,虽可工整,却必失却苍茫雄浑之气,断无今日撼动人心之力。其破格,是为了保留全诗浑然一体的气象,是为了让登临吊古、感慨苍茫的心境自然流露,不被形式切割,不被规矩束缚。

由此可见,一首诗真正的力量,在于整体气象,在于内在魂魄,而不在于一字一句是否合于尺规。格律为小,意境为大;形式为次,精神为主。崔颢深明此理,故敢破敢立,终成绝唱。

(四)杜甫:亦守亦破,情法两得

杜甫一生,忧国忧民,感时伤事,其诗沉郁顿挫,法度森严,然亦常有破格之作,并非一味死守。《望岳》一篇,写泰山雄姿,抒壮志豪情,通篇为古体,押仄韵,平仄自由,并无律诗之对仗与粘对。杜甫写泰山之高、之雄、之阔,心境昂扬,意气风发,若拘于近体格律,必使气势受挫,胸襟难展。他弃格律而取气势,舍工整而取雄浑,故能写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千古名句,意境与胸怀两相辉映。

杜甫之可贵,在于能守亦能破:当情感需要深沉整饬、曲折回环时,便严守格律,字字千锤百炼;当意境需要开阔奔涌、直抒胸臆时,便放开束缚,纵笔挥洒。其心中自有尺度,不以法为限,而以情为准,故能法随情迁,文随意转。

(五)王维、孟浩然:山水之间,意胜于法

王维、孟浩然为山水田园诗代表,多写自然之景,抒闲适之情,追求清净淡远、自然天成之境,往往不刻意雕琢对仗,不强求平仄尽合。

王维《终南别业》,“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声律并不合于五律正格,全诗多处拗句,亦不刻意求对,然而写隐居之乐、随缘之心、行到水穷、坐看云起的超然心境,自然流转,意境悠远,禅意盎然。若强求声律工整,反失冲淡之味,落于刻意。

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八月湖水平”一句,平仄大拗,于律不合。然此句写洞庭水涨,浩渺连天,气象开阔,一字不可移易。孟浩然为保留洞庭全景之壮阔,为传写内心之怀抱,宁破声律,不改实景,故全诗意境雄浑,情致恳切,虽有破格,反更显自然真力。

山水之诗,贵在自然,贵在清远,贵在一片生机运行,而非机械对称。王维、孟浩然深悟山水性情,亦知诗文本心,故不为格律所拘,随景运笔,随意成章,反而意境独绝。

(六)唐代破格诗作的共同特征

综合观之,李白、崔颢、杜甫、王维、孟浩然诸公之破格,有共同规律:皆出于主动,而非功力不及;皆为保全意境、情感、气象、胸襟,不为形式所累;破格之后,气脉更顺,情感更真,意境更完整,感染力更强;并非全盘否定格律,而是该守则守,当破则破,以意驭法,法为情用。

这些作品,虽不合近体严格规范,却合于艺术最高规律——真实、自然、动人。

三、破格之理:为何格律可以破,意境不可破

(一)诗之本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诗大序》有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词的本源,是内心之志、胸中之情。情有所动,不得不发,发而为文,成之为诗。格律是外在形式,情志是内在根源。本末不可倒置,主次不可颠倒。

若为守格律而损情志,为合声韵而破意境,便是舍本逐末,买椟还珠。情志真,则诗真;意境深,则诗深。格律再工,情志虚假,亦为下作;声律再严,意境浅陋,终非上品。唐代诸公,正是守住这一根本,故敢于破格,不肯屈从形式而牺牲本心。

(二)意境之完整,胜于声律之完美

一首诗的价值,在于整体意境的浑融统一,在于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艺术空间,使人读之如临其境,如会其心,感同身受,悠然不尽。意境一旦形成,便是一个生命整体,不可割裂,不可损伤。

平仄、对仗、粘对,服务于意境则存,损害于意境则去。若一字合律而意境破碎,一句工整而神情全无,则宁弃此律,宁易此规。意境之美,是整体之美、生命之美;格律之美,是局部之美、形式之美。整体重于局部,生命胜于机械,这是艺术不变的法则。

(三)胸襟与气象,非格律所能范围

唐诗之所以高妙,不仅在字句,更在气象,在胸襟。盛唐国力强盛,文人眼界开阔,志存高远,心游万仞,其诗或雄浑、或豪迈、或淡远、或深沉,皆有一种开阔格局,一种精神气度。

这种格局与气度,奔涌浩荡,横无际涯,非固定格式所能范围。若以严苛格律束缚之、框定之,必如骏马入笼、雄鹰入笼,气势顿消,神采尽失。李白之仙、杜甫之圣、王维之禅、崔颢之苍,皆在精神气度,不在声律计较。破格,正是为了让胸襟自然舒展,让气象自由运行。

(四)自然天成,是艺术最高境界

李白推崇“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正是艺术最高境界。自然,不是随意,不是粗率,而是不刻意、不造作、不勉强、不堆砌,情与景合,心与笔一,如行云流水,行止自如。

格律过严,往往导致刻意雕琢,痕迹宛然,失去自然之趣。人为痕迹太重,便失却天机。真正的高手,于无法中见法度,于自由中见节制,看似破格,实则合于天道自然,合于心口自然,合于艺术自然。自然之美,远胜机械工整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