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三

作者: 佚名 第 108 章 212 字 15天前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三日缴银

    比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差带温天送系第四次比追,吞没勇粮延不交缴由。

    〔堂谕〕限三日缴银。(朱书)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九日比(淡水分府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