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人毋太严,教人毋过高 作者: 洪应明 第 23 章 98 字 12天前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毋太高,当使其可从。大意当责备别人的过错时,不可太严厉,要顾及到对方是否能接受,不要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当教诲别人行善时,不可以希望太高,要顾及到对方是否能做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