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淑艳点评阿麦从军:这是我读过的写得最好的女扮男装小说,这也是一个关于成长和自我认同的故事。阿麦本想跟着父母过一世清净无争的田园生活,谁料年幼之时双亲丧于异族养子之手,她被迫女扮男装开始
这是我读过的写得最好的女扮男装小说,这也是一个关于成长和自我认同的故事。阿麦本想跟着父母过一世清净无争的田园生活,谁料年幼之时双亲丧于异族养子之手,她被迫女扮男装开始流浪。机缘巧合之下走进军营,从一个小兵,跌跌撞撞成长为一代“战神”。支撑着她走下来的最初信念是活下去,找到那个父亲教养了八年,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人问一句"为什么"。随着她一路走上高位,也迫使她在家国情仇之间做出选择。她一身戎装,傲骨铮铮,为民绝情,为国弃爱,打下半壁江山,驱敌于国门之外。不屑于入皇帝的后宫,是阿麦的选择;“若国有外敌入侵,自当再披战袍,保家卫国”,是阿麦的担当。本书文笔凝炼,描写了很多精彩的战斗场面。作者对感情线的处理很巧妙,阿麦洒脱大气,从不耽于儿女情长。她爱的人应该是常钰青,他们相互了解,都是最懂得彼此的那个人。可惜他们一个是北漠杀将,一个是南夏战神,他们之间隔着国仇,隔着两国士兵的鲜血,阿麦祈愿“只求下一世你不是常钰青,我不是阿麦”,而后毅然转身。在余生的岁月中,你好,我也好,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最爱阿麦的人应该是唐绍义,他们相识于危难,有着别人无法替代的患难之情,当他不知道阿麦是女儿身时,尽力压抑着自己的感情,一路不离不弃。“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这是唐绍义对阿麦的爱。幸亏作者没有令我们失望,希望阿麦在那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寻到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