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时西风止》是王巧琳已完结的都市情感小说,刚毕业的姜未初入社会,生活却绞成了一团乱麻:实习期的上司对她百般挑剔,最好的闺蜜惨遭男友劈腿分手找她排解情绪,她的亲妈嫁给了一个对她不错的男人,而她与少年时代有过纠葛却再未谋面的秦牧再度相逢,一对欢喜冤家相互敌视却走到一起,最终,姜未发现自己爱上了秦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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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婚纱
我抱着一件婚纱往C城的家里赶,婚纱是我托陆羽让人给我从江苏那边带过来的。
这是我给她的新婚礼物。
青春期的前半段我和她如同敌人,后来也不是化解了矛盾,只是那些挥不去的烦恼和障碍,最终被新的烦恼和障碍所顶替。人总不能和一件事过不去,人总是要老的。
尽管明天就要结婚了,她今天还像个主妇一样在给我做饭。自然是最简单的面食,她向来不太会做饭。我进门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她一回头,看到我抱着的婚纱,显然吓了一跳,眉头一皱:你买这个做啥?我都多大岁数了。要穿你穿。
又不我结婚。我白她一眼。
我又不是第一次嫁人!
这已经不再是我俩之间禁忌的话题了,所以说起来也不会很尴尬,我顶嘴道:你嫁我爸的时候摆过一桌酒席?明天你总要穿个像样的衣服咯。
她走过来,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拎起裙子的一角,一脸嫌弃:这就是你说的像样的衣服?被人笑话。
有啥好笑话的。我想要耐住性子好好跟她讲述一下婚礼的重要性,没想到她劈头盖脸就来了一句,你肯定心里会笑话我,穿这个,像个小丑。
我实在是没话说了,抬起头来看着她,凌乱着头发,皱着眉头,她依旧是强势又霸道,张叔叔对她不错,这点我无法否认。所以,我没有反对过这场婚事。
之后你是不是要搬去和他住。我问。
是的。你也去。后缀没有征询,像是命令。
我想好了,留寥城。
干嘛不回来!他有关系,要进个单位也容易!
她总是这样硬邦邦地跟我说话,有时候我讨厌她的强势,可难免,我毕竟是她的女儿,话一出口,跟她一模一样的口气。
我好不容易考上个大学最后还要靠关系吗?
见她愣住,我叹了口气。
妈。我有自己的想法。我语气软了一些。
她没再答话,走到窗前去洗碗,有一搭没一搭地说。
那一个人,要记得照顾自己,你什么都不会啊
窗外是一片狼藉的风景,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但没办法把这里当做故乡。
这些年除了寒暑假,我极少回去,回家这种词汇对我来说,意义并不像是字典里解释的那样。
我一直觉得寥城才是我的家,尽管它跟我记忆里的样子完全两样,我出生在这里,长到十多岁的时候被送走,错过了它出落风尘的最佳时期。
公平的是,它也错过了我的。
但我仍旧爱它,爱它的日渐仓促,爱它的没情没义。
我身后这个在寥城生下我的女人,我的母亲,马上就要切断和它的所有关系了。她的后半生,都会和另外一个男人,在这个叫C城的地方度过吧。
而我的爸爸,我已有近十年没有见他。
只是那一刻,我已经长大成人的岁月里,难得有一股子矫情的无依无靠的闪电亮起。
短暂,却骇人。
因为是二婚,婚礼并不十分铺张。张叔叔还有个小女儿,不高兴地撅着个嘴。又不敢凶。我想我比她还是幸福多的,我的年纪可以拒绝一个后爹,她却拒绝不了一个后妈。我妈总是凶巴巴的,尽管她和张叔叔交往多年了,早已是小家伙的半个妈妈,可毕竟,婚礼才是一切的敲板,这之后,她会名正言顺地搬进张叔叔家。
她弱弱地喊我。
姐姐。你怎么才来。
我走过去,蹲下来:怎么了?
阿姨在化妆,我被她骂了。
怎么又骂你啊。
我刚把戒指弄丢了,不过找到了。她毕竟不是我亲妈。她可怜巴巴地撅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
我笑着问:瑶瑶你今年13岁了吧?
嗯。她点点头,哪里像13岁的样子,分明还是个小孩子。
我笑着说:她就那个样,千万别觉得她不把你当亲生闺女,你姐姐我是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对吧?我13岁那年她就把我丢给我外婆了,从小也没少骂我,她这人啊,就是看上去这么薄情寡义,其实很疼你的啦。
她将信将疑:真的吗?
她跟我真的不太一样,相较之下13岁时的我简直是未老先衰,我拍拍她的肩膀以作安慰,白雪公主,起码我妈不会喂你毒苹果的。然后进到化妆间,看到我妈穿这一件长婚纱,回头看向我的时候,已经化妆完毕。
不得不说,陆羽介绍的化妆师也算是鬼斧神工,她看上去,像个美艳的贵妇人,只是看到我时,低头看了一眼婚纱,有点不好意思。
陆羽来了没?她问我。
有趣的是,我和她血脉相连,却始终像有层隔膜,反倒是我的闺蜜陆羽,两年前来我家玩儿,跟她倒是十分投缘,跟着我喊妈。比我这个亲生闺女,要讨她开心得多。这次陆羽自然也会来,堵在半路上,喊我不要去接她。她直接来酒店。
本来她青梅竹马的小男朋友也要来的,因这婚礼卡在我们毕业期间,他正事缠身。因此来的只有陆羽。
好看。我过去,坐在她旁边。
好看什么。她白我一眼,半老徐娘了。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从桌上捞了那个戒指盒来把玩,一字一句地问,你为什么,现在才嫁给他。
可能是因为。她想了想,身后正给她弄造型的化妆师去找卡子了。她接着说,总觉得那样你会不高兴。我自私过那么多次,这件事上
那你不怕我现在还是不高兴吗?我歪着脑袋,看向她。
那你高兴吗?她叹了口气。
高兴。我点点头,将戒指放回去,我特别高兴,我想外婆也会挺高兴的。
她开口想说什么,被门推开的声音给打断。
干妈!门口冲进来一个龇牙咧嘴的女孩,猛冲进来,直忽视了我扑向新娘的怀抱,我白她一眼:蹭蹭蹭,蹭什么蹭,母女谈心呢!
陆羽仰起头,撒娇意味十足:我不也是咱妈的女儿吗?妈你喜欢这婚纱不?我选的咧我正要开口呛她,化妆师已进来,催着我们说,赶紧的,仪式就要开始了!
二
那天的仪式非常简单。尽管张叔叔有意给她一个隆重的婚礼,但她统统都拒了。要不是我好死不死地非要给她买个婚纱,怕是连婚礼的简单仪式她都会省去,直接大伙儿吃顿饭就了结了。
我这才觉得她和前半生,简直判若两人。
前半生她什么都要,什么都不知足,前半生她骄傲,自负,虚荣,恨不得把自己浑身包满糖衣再出门。也就是因此,她和我爸,才会分道扬镳吧。
她甚至没有跟我解释过他们的感情为什么会走到那个地步,但我渐渐长大,就懂了。
仪式上有一个小插曲,她走进来的时候,高跟鞋绊了一下,宾客们屏气凝神,这一头站在司仪旁边的张叔叔一个健步冲到她面前,问她:崴疼没?把鞋脱了吧?
她以前是没有高跟鞋不欢的。十年前突然把一屋子的高跟鞋全给丢了出去。踩着平底鞋到处跑业务。到后来,竟不会穿了。
于是,她把鞋脱了,换了一双酒店的拖鞋上阵,云淡风轻的表情,像并不是在走自己婚礼的红地毯,而是普普通通地,迈步向她接下来的生活。
把手交给那个男人,在司仪嘹亮的嗓音问你愿意吗的时候,她卡了一下,说:不愿意能站在这?
宾客哗然大笑。张叔叔也跟着笑,一脸憨厚。他是公司领导,是她的领导,而如今,她要领导他了。
陆羽在煽情的音乐里哭得稀里哗啦的,一边捏着我的胳膊说:好感人啊。一面扭过头来想跟我来点共鸣,结果她愤怒地道:姜未你是不是铁石心肠啊,你妈这大好的日子,你这是什么嘴脸?
你掐死我了。我终于从她的魔爪里把胳膊抢救出来,司仪刚好说:让我们一起来恭喜这对新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妈的第二次婚姻,嫁给了一个好人。
但我没办法否认,我爸,他也并不是一个坏人。
说真的,我替她高兴。我只是没办法接受,为什么人总要兜兜转转才能遇到那个对的人,而这个对的人,究竟能对多久。
陆羽抹干眼泪,又是一副没有烦恼的笑脸,充满甜蜜地憧憬着她的婚礼。
诶,我觉得我跟程先生的婚礼,也才不要办那种奢靡普通的,我就请几个好朋友,大家搞完仪式玩真心话大冒险
我喷出一口可乐:姐姐,你难道不知道真心话大冒险是情侣杀手?你还是婚礼前玩吧,没准我还能省下我的份子钱
她白我: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让你收回那些对爱情大不敬的话。你这不相信真爱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我耸耸肩:我没有不相信真爱啊,我只是不相信,我有那么好的福气拥有它罢了。你跟程先生,当然是比翼双双飞,天生对对碰。
何止对对碰,他们俩碰在一起啊,要么就是水乳相融,要不就是水火不容。
不太押韵。她撇撇嘴,不过我喜欢。反正我跟他,也注定是一生怨偶了。诶,你说,你妈把你爸忘了吗?
我停下筷子,被她这张嘴折磨了多年也该习惯,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呢?一个跟你处了那么多年的人,大脑要是没受什么物理刺激,怎么可能忘得了。
我也不会蠢到去问我妈这个问题,我想,人是不可能忘记一个曾经在你生命中有过很长一段时间重要地位的人的,只不过,是适应了没有他的生活罢了。
我自己就是这样。
仪式结束后,我和陆羽就滚蛋了。
坐的是季林洛的车,他要赶回去,晚上有个演出。说来也怪,我爸走之前留下的那把吉他,竟点燃了季林洛后半生的梦想。最近他迷宋冬野,浅吟低唱的版本被他唱得用力过度。我提了意见,他却有自己的一番说辞:模仿有啥意思啊?要唱出自己的味道!
可是他唱出了喝醉酒的汪峰的味道。
你也真是,你妈新婚大喜之日,你就这么跟我们一块走,还是人?
这不明天要答辩吗?当然重要是赶回去看你演出吗?我是不是倍儿哥们。
谁不知道你又来蹭酒!喝多了看你怎么毕业!
我笑着从背后捏他的脸:别这样,我酒量你又不是不知道,也就喝那么三五瓶的,你又不是请不起
高速上不要动手动脚!
遵命!我这才意识到陆羽一直不言不语,见她拿着手机屏幕岿然不动,忽然意识到不对:你怎么了?
她几乎愣了三秒钟,将手机丢给我,然后朝着季林洛大喊:加油门啊混蛋!我要去杀了程沧!
抵达寥城是九点多,离演出还差一个多小时,季林洛估摸着要吃好几张高速超速罚单,谁料一下车陆羽就抢过了方向盘,一脚把他踹到副驾驶去。
连闯几个红灯。我们停在了一家软陶店门口。
我其实已经劝了陆羽一路了,手机照片上,程沧正和一个姑娘挨着脑袋弄着一个软陶人儿,亲密指数十足。我当时脑袋也嗡了一下,别说陆羽看到这种照片了。我问她是谁发的,陆羽没答。我说,你也别太急,指不定有什么误会?她冷笑一声,这还叫误会?
这是半个小时前,如果速度得当,他应当还在软陶店里。
陆羽刹车的仗势让我和季林洛都给吓懵了,然后她以闪电般的速度飞奔向了那家店的大门。
九点多,软陶店门口已经冷清,我紧追进去,可腹中因为快速行车导致的恶心让我停下来在花坛边扶墙站不起来。季林洛则心疼地下来查看自己的车子的状况,刚停车的时候陆羽小姐好像撞到了什么不明物体
结果,我进去的时候,才发现迟了。我不知道陆羽看到的是什么样的场景,反正我进门的时候,她已经一脚踢飞了程沧面前的软陶人。
你跟我说忙忙忙,结果就是这样?她大声而冷冷地质问着,程沧,你要点脸好吗?
程沧旁边站着的人,令我出乎意外,周诗余尴尬地开口:陆羽你听我们说
我们?哟,程沧,我才走多久啊,你就跟她,是‘我们’了?要不是我找人跟着你,我还傻乎乎地以为你真的因为学校的事忙着!才不陪我去参加我干妈婚礼!
你找人跟踪我?程沧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陆羽,你已经怀疑我到这个地步了?找人跟踪我?
不找人跟踪你!我还被傻乎乎蒙在鼓里!你给我说清楚陆羽伸手去拉他的胳膊,却被程沧一把甩开,他的脸上冷冷的,那是我没有看到过的神情,起码对陆羽。
他好像,非常失望。
然后,他朝着大门走去,跟进来正进来喊着陆羽你大爷老子的车给你的季林洛撞了个满怀,季林洛识相地闭嘴,陆羽朝着他的背影喊着:好啊,你有种!你有种我们就分手!
他们吵架不是一回两回,几乎每天都吵,常常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两人就闹得天翻地覆,陆羽这几年说了不下三百句分手。可能有几次是真的?
可这一次程沧不跟她吵,他扭头就走了,一副懒得搭理你的冷漠劲儿。别说她自己,我都有些吃惊。
陆羽气急败坏地追出去,门口的大槐树下,她抓住程沧的衣袖,不依不饶:给我说清楚!
我跟出去,看不清程沧的表情,只听到他冷冰冰的声音。
我累了。你松开我。
你什么意思?陆羽难以置信地问他。
就按你说的做吧。陆羽。我真的很累了。
啪。一个耳光响亮地落在他的脸上,陆羽整个人发着抖,气壮山河地喊了句,你给我滚!
软陶店仅有的几个客人都被吓了一跳,我站在门边,觉得门槛儿就像是结界,不敢跨过去。
事实上这种场景发生过很多次,可我个没出息的,每次都被吓得够呛。
老板娘出来,淡定地问我,怎么了?
程沧的背影顿了一顿,然后,没有像往常一样跟陆羽吵,或者是哄她,他什么都没有说,快步地离开了。
众人抬头期待一场好戏落空,而陆羽愣了三秒钟,回过神来,脸上有些羞赧,很快收拾好,冲刺回来,地上是刚才踢掉的半米高的软陶人,她看向周诗余。
后者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回敬她。
我知道陆羽现在非常难堪,她最要面子,如果程沧愿意吵还好,这样撇下她,简直要了她的命。可又是出于自尊,她强烈克制自己,马上就要炸了。
一时之间,我再不出手,陆羽就要失控了,
哎陆羽你别急
她却上前一步,指着周诗余的脸:你什么意思?
周诗余两手一摊,依旧是那个没什么情绪的笑容:陆羽,看来你是误会了。你不是要生日了吗?程沧说要送你一个礼物,我刚好在这,就帮他的忙。她看了一眼一旁已回到柜台前的老板娘,你不信的话问老板娘就知道了。你也知道软陶这东西是技术活,要做个跟你相像的半身像又岂是一下能完成的。所以他这几天一直在做这件事,为了给你惊喜她下意识地瞥了一眼那碎成片的软陶人像,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
陆羽怔住了,她的手慢慢缩回来,一场名正言顺的捉奸变成了她一个人尴尬的独角戏。
她蹲下来,一点点地捡着地上的碎片。
周诗余没说话,看着一旁的我:姜未,听说今天你妈结婚,恭喜你了。
这话,一下让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到我的身上。
我不知哪里得罪了她,只能蹲下来,陪陆羽捡那一地的碎片。季林洛则在旁边大声说:喂,别看了。有啥好看的。
那简单被拼凑着的碎片上,还刻着一行字。
陆羽,生日快乐。
三
去道歉就好了嘛。多大点事儿!你这姑娘也是,这暴脾气,学学我们家姜未啊,你看她多冷血镇定啊
季林洛正在给吉他调音。陆羽的手上豁了口子,我给她摁上几个创口贴,听到他的话,忍不住白他一眼。
陆羽平日里总是大大咧咧地,此刻跟个小姑娘似的蜷在酒吧的长沙发上一言不发。叫我有些心疼。
好了,哥不跟你们扯了。我要上台去做大明星了!
季林洛平日里在我们面前就是个没节操的二流子,不过这些年混得也挺有台风,虽然才比我大一岁,蓄起小胡子低头装深沉的样子,还是蛮沧桑的。多少萝莉爱大叔,最后发现他智力停留在16岁,找我哭诉的人也不少。
兴许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个人,有些人运气好,那个人心中也有你。比如陆羽。虽然她现在状态不佳,后悔莫及却死不认错。而另外一些如季林洛,暗恋心中女神多年未果,结果被自己哥们给捷足先登。
真要命,该死的季林洛居然选了首《分手快乐》,这可不是在陆羽伤口上撒盐吗?我有些担心她,蹲下去仰头撅嘴看她。
结果她白我一眼:你装什么可爱?
哦,没在哭啊,我就放心了。
我没装,我本来就挺可爱的。
陆羽骂了一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就好像我马上要死了一样?没多大事,不就是一软陶人吗?我拼起来看了觉得做得一点都不好!她忽然腾地站起来,我现在就去找程沧,让他给我道个歉!
酒吧里还在回荡:分手快乐祝你快乐
陆羽已经洋洋洒洒到了大街上,回头冲我一笑:姜未!替我加油!
回到里头却发现老季已经不在了。
其实时间也不早了,我想着明天还要答辩,我正打算走,接到老季的电话。
姜未,你上楼来,我吉他弦断了,帮我去后台把你爸那把取来。就之前那个大包,昨天同一个。
这间酒吧是老季和几个朋友大三的时候开的,位于寥城的酒吧街,楼上就是出了名的会所,金碧辉煌价格奢侈。现在的有钱人都挺奇怪的,好好的KTV不唱,会跑到楼下的酒吧街里喊乐队们上去助兴。
老季他们常常上楼去卖艺。
好几回勤学苦练神曲,被我听到了,打趣他说。
哟,转行了?
这不客户需要吗?现在的有钱人,就爱听听街头曲,汪峰已经算贼高端了。他撇撇嘴,贫贱不能移,为了日后移民,老子只能富贵叫我屈了。
我一脸的你怎么会是这种人啊,但不得不说,老季说得对。
老季的家境其实还算不错,但偏偏要走这条路,大三的时候搞乐队搞得肾上腺素暴涨结果跟人酒场上挥了酒瓶子,从此被退了学。他爹就此断了粮,不过老季心机可真深啊,拿出存折来声泪俱下地说,幸好啊,未未,我还留了一手啊。
难怪小时候这家伙零用钱贼多还贼精明,竟留了这么一大手。我倒是佩服他了。
吉他找到了,是我爸临走前留下的那把。我这个人吧,其实挺无情无义的,就拿这把吉他来说,按理是我爸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我却转手就给了老季,害得他老爹到现在提起我爸还牙痒痒,都是那个姓姜的,阴魂不散把我儿子都给带到邪道上了。
不过蛮有意思的,在我失去了一个搞艺术的老爹之后,我还有老季这么一个搞艺术的朋友。
那把吉他沉甸甸的,我将它抱在怀里,穿越酒吧摇晃的人潮。
金碧辉煌是个很大的会所,因为老季没说清楚自己是哪个包厢,我凭着记忆瞎走,才发现自己迷路了。走到走廊的深处,没有服务员,门牌上一连串的相同的数字,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间。不都一样么?
手机又落在下面了,我就抱着吉他在一条金色的走廊上来回地走,透过暗色的玻璃橱窗,想要看清楚里头的人,结果门忽然打开,正趴在门上的我一个踉跄,连人带吉他地砸在了金色的地毯上。
那时候我尚不知道,我摔进了一场久别重逢里。
——
我猛地抬头,会所里是一群年轻人。脸孔陌生,正诧异地看着我。
我自然是走错了。
我万分狼狈地爬起来,膝盖刚好顶在吉他上,木吉他剜破了我的皮肉,爬起来的时候才觉得疼得要命,刚要说抱歉时,忽然人群里爆发出一声大笑。
啊,老川,便宜你了,这公主长得挺纯的嘛。
哈哈哈哈。那个穿着阿玛尼朝我走来的大概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川,他上前一步,我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支支吾吾一句:不好意思我走错了我
他一把抓起我的手,忽然拦腰一抱。
好了,那我可亲了啊!
满身酒气的年轻男子,力道十足地捏住我的胳膊,我还来不及说什么,旁边已起了哄,有人拿着一瓶香槟大力摇晃,在老川靠近我的同时,我几乎下意识地,抗起我的吉他就朝他的脑袋砸了过去。
而那瓶香槟应时打开,巨大的泡沫扫到了我和老川的身上。
我迷了眼睛,抹一把脸,惊诧地看着我爸的吉他成了凶器,那个叫老川的抱着脑袋,蹲到了地上。
有人一个健步冲上来,骂了一句我听得皱眉头的脏话,伸出的手掌要挥我一个巴掌。
一只手截住了他,一张侧脸出现在我的面前,似曾相识。
打120。这个穿白衬衫的家伙冷冷地说了一句,然后侧过脸,冲我露出一个惊诧的笑容。
怎么是你?
我?我是谁?我被弄得糊里糊涂,这个人的五官我拆开重组,分明就是个陌生人啊。
后来,我算是弄明白了,这是一场富二代们的聚会,玩真心话大冒险呢,而中招的老川的冒险,就是亲吻马上要进来点歌服务的公主,更巧的是,为了让老川即兴表演一下,还问前台,要了一把吉他。
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狗血的事,而我的吉他砸中老川的脑袋的一分钟之后,门被推开,门口穿着礼服的会所公主,正抱着一把崭新的蓝色吉他,目瞪口呆。
我就这样被撵到了医院。老川的朋友义正言辞地说要把我扭送到公安局去。
幸好白衬衫还有点良心,皱着眉头说:也是老川不礼貌在先。
就是嘛。我躲在他身后附和了一句,其实我也挺心虚的,不过其实我觉得我砸得根本不重,都没有流血呢。富家子弟真是麻烦,居然还要做个磁共振看看脑子有没有伤到至于吗
就是个头。白衬衫突然回头瞪我,就算人家不礼貌,也是误会,你给他一巴掌也在情理之中,非得拿吉他砸。然后他将我拽到一边去,我不好意思地说:
我那是一时情急。
你倒是有道理。他忽然侧过头来,恶狠狠地说,姜未,你怎么一点都不学好啊?
你怎么知道我叫姜未啊?我瞪大眼睛,奇怪地问。
他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傻啊,你刚用我手机给季林洛打电话,开口第一句就是‘我是姜未啊’。
阴阳怪气地学我说话的这个家伙可真是贱兮兮的帅啊。我瘪起嘴,哦了一下,忽然想起什么。
不对。可是我开口闭口都没有喊老季的名字啊,他怎么知道老季叫季林洛啊!
你你你!你到底是谁啊!
这个时候,已经离我三米远的他缓缓回过头来,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你猜啊。
半个小时后,在我看到老季出现在医院门口,在看到我和白衬衫的同时,气势汹汹冲过来,大喊着一声秦牧你个王八蛋的时候,百转千回,越过青春期再往前,我对这个名字太过熟悉了。
这个被老季称为哥们的少年是他口中的男神,要不是有个女神的出现,我简直觉得季林洛有gay的潜质,我们12岁那年暑假,这个叫秦牧的学长是大我们两级的初三准学子,暑假的时候友情帮他补习数学,那一个夏天我晕倒在老季的衣柜里,后来就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寥城。就是这个家伙,把我抗到医务所救了我这条小命的。
所以,尽管算起来我一次都没见过他,这个人还是神话成了我少年时代的英雄。
听说还很帅,特别聪明,总考前几名,家里很有钱,后来出国了。这些都是老季告诉我的,虽然后来他气呼呼地告诉我他和秦牧绝交了,理由是他横刀夺爱,抢走了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双双去了美利坚。
而这个已经老早就和回忆遁入我童年背景音乐的家伙,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简直无法形容那一刻的感觉。
只有两个字。
神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