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一位老者的身影映入眼帘。他发白的发髻,微微上扬的嘴角,一身整洁的穿着无不散发着博学的气息。而从他慈爱的双眸中,我好像看到了他要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的心意,使我不自觉地翻开书首,静静地聆听。
还没有开始读书前,我便对这位生物学翘楚的经历感到好奇:是什么引领威尔逊最终成为一名昆虫学家?而听完他对幼年在天堂海湾的回忆,我似乎有了一部分的答案。
7岁的威尔逊到海滩边过暑假,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做了一个贪婪的野人”。
还没有任何系统知识的他,随意并尽情搜索着各种海洋动物:澄清的水中那只冲刺水母令人惊叹,并给他留下“神秘,诡异甚至邪恶“的印象;码头边偶遇巨大的鳐完成了他“期盼‘大’动物的心愿”;还有近距离看到宽吻海豚凌空腾起作出的优美的弧形弹跳,用长柄网能捕捉到的蓝蟹。种种如此的美好经历足以使威尔逊对动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渐渐形成了一股强烈的热爱,从而使观察动物成为了这位未来生物学家生命的一部分。在很小的年龄,“研究”生物就在威尔逊的心里扎下了根,成为了以后“心中导引他的那股情绪”,并在脑中烙下一个鲜明的印象——他一生不断成长的护身符。简单来说,经历产生兴趣,兴趣激发热爱,热爱支撑研究,而研究成为一股不灭的情绪,一个深深的印象。
正是凭着这种情绪,让威尔逊在经历了尖刺刺伤右眼后依然坚定的研究生物。“不管怎样,我一定得找出一种动物来研究,因为心中的火种早已点燃”。所以这意外的插曲也决定了他的人生:由于生理上的能力受限,只能研究或飞或爬的微小昆虫。威尔逊认为这是自己成为昆虫学家的主要因素,但我想应该还有更多。
带着威尔逊为何要成为昆虫学家的疑问,我翻开了第四章的书页。
“当年那个亲身经历了动物园以及博物馆神妙的小男孩,至今依然强烈的潜藏在我的心中——他,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主宰。”由此可以看出,国立自然是博物馆和国力动物园对十岁的威尔逊的影响之大。当然,还不能忘了威尔逊童年时期的家庭情况和那座岩溪公园。
根据威尔逊的描述,他的父亲是个喜欢巡回不定的人,每隔一两年就转换工作单位或搬家。因此,在威尔逊和他生活的11年间,转了14所不同的公立学校。这种游牧式的生活方式是威尔逊在人际交往上出现了很大的困难,但这反而激发了他亲近大自然,信赖动物和植物的情感。他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形影不离的大自然身上:观察收割蚁如何打洞;从不远处的湖泊里钓起小鲦鱼;凝神欣赏水边公园水泥池里的大鳄鱼。有了这些动物的陪伴,这种全然孤独也使他非常享受。因此,他变得愈来愈专注且醉心于大自然,并最终将这个世外桃源当成一个“充满隐私,安全,掌控及自由的梦想”。这样的世界,无论对于谁来说都是不能自拔的。更何况是那个总要处于陌生环境中的威尔逊呢?
“住家的一边有世界级的动物园,另一边又有世界级的博物馆,而且两边都不要门票,也都一周开放7天。”这样的好事对于已经对博物学和生物学产生好感的威尔逊来说,无疑是件喜不胜收的好事。在那里,他可以一连几个钟头尽情吸收那儿展出的动植物身上无穷尽的变化,还可以拉开一盘盘昆虫标本,“迷失在远方丛林或是非洲大草原的梦境里”。因此,当他每每想到馆员们和科学家能从事这样的工作时,便把成为一名科学家当作一个“非常诱人的生涯目标”。“我想不住还有什么工作比获得那些知识,照顾动物,并且把这类专长用来服务大众,更高尚的了。”毋庸置疑,这样的向往也坚定了威尔逊成为生物学家的决心,推动他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而关于国立动物园,作者没有进行过多的描述,但提到“它就相当于一所活生生的博物馆”,因此它的作用大抵和自然史学博物馆差不多吧。
不得不说的还有岩溪公园。威尔逊和高好友结伴到那里“探险”。物种丰富,数量丰沛的昆虫使他对蝴蝶和蚂蚁感兴趣。不仅如此,在接触到各种昆虫的同时,威尔逊开始阅读关于它们的书籍,见识了一点“真正的”科学。而这也使他对这门科学产生里尊崇感,在成为昆虫学家的道路上迈出一小步。
值得一提的是,章末作者又一次表达要成为昆虫学家的决心“不论外在大环境有何变迁,我是一定会登上这条船的。”这次,我对这句换有了更深的理解。
从第八章15岁到十七岁的回忆中,我感受到了威尔逊对超乎寻常自然界的热爱和他对成为一名科学果断又坚定的决心。
在金鱼孵化场场主的沼泽地中,威尔逊的专注和勇气使我敬佩。“我凝神于池塘边,灌木丛以及草堆,有时还涉水到开阔的浅滩上,揽动水底的淤泥。不过,通常我就只是坐在那儿老半天,用五官仔细扫描池边和树丛,寻找一团鳞状盘绕的暗影,水面上的一道泄密的涟漪或是视线外的一声水花飞溅。一阵子之后,我便起身沿着其中一流污水往下走个一公里路左右,走到较深的沼泽区,越过树林到另一条平行的水道,然后再折返孵育池。有时,我也会钻到一旁,探测隐藏在高大密闭的绿色天篷下的幽暗泥潭和池塘。”一幅少年独自坐在池边,起身走在沼泽地中的景象印入眼帘。初次读到这里,我感到的只有威尔逊的孤单和寂寞,像一个流浪者,漫游在一片的荒野中。但多读几遍,我似乎感到了他的全神贯注,他像是变成了沼泽地中的一部分,沉浸在池塘,灌木丛和浅滩,水道之中。纵然外界有多吵闹的人声,车声或飞机的隆隆声,也入不了他的耳。因此,他的“寂寞”既是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的享受。这是他热爱大自然的原因:那是给他带来快乐的世外桃源,里面的“珠宝”只属于他一个人。这是他热爱大自然的表现:他能够“孤单”的专注于此,每个闲暇,一连几个小时。
威尔逊捕棉口蛇的经历更让我赞叹。“身长超过1.5米,身躯像我的手臂那般粗,头部和我的拳头一般大。”即便是一个成年人,遇到这样的庞然大物,大概也会吓得落荒而逃吧。然而,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却大为兴奋,并立即决定要抓住它。在威尔逊的描述下,一幅不舍的情景渐显在眼前:慢慢的避免左右晃动的靠近,然后突然一下用棍子打中它的前身,将棍子快速向前捋,直到按住它的头部。接着尽力用手按住蛇头背部,再攫住位在胀大的咬筋肌肉后方的蛇颈,最后把蛇自水中提出来。这样的举动已经让我惊心动魄。而蛇却没有乖乖服从。“它沉甸甸的身体剧烈的抖动起来,奋力的扭动脖子,头部总我尽我的手之间略微向前方整出一些,张大嘴巴,伸出长长的毒牙。”看着威尔逊和毒蛇纠缠在一起的样子,叫人的心提到了胸口。后来“出于反射动作,我把这条大蛇奋力掷入草丛,而他也急忙翻身溜之大吉。”我也悄悄的松了口气。心里除了对作者摆脱险境的开心,更萌生了对于他的勇气的敬佩,还有对作者高超的描述得赞美。同时也有一点小小的疑惑,为什么威尔逊会从事这样一个危险职业。
作者在文段的最后也给出了答案:进入这个新世界的狂喜;能独自拥有这个好去处的占有欲;最擅长寻找蛇踪的虚荣心;操练自己而日后成为生物学家的野心。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作者提到的“一项无法解释的神秘神秘原因”,我想。这就是那股不灭的情绪,那个深深的印象。童年所留下的情绪与印象引导着他这样做。
“最坚定的决心”,“绝不屈服”
单从这两个标题便可以知道,在这段回忆中,作者为自己选定了明确又坚决的目标——上大学,选中蚂蚁。
大学前一年,威尔逊曾在继母的劝说下外出兼差,他在书中这样写道“那(外出兼差)使我下定决心,此后要使出全力来向前迈进,精通每一门学科,甘冒任何风险,以成为一名真正的科学家,永远不必再从事这类乏味且令人丧志的工作。”后来,尽管家庭生活拮据,父亲健康状况恶化,威尔逊还是没有放弃上大学继续学习的念头,他甚至不顾危险想到参军。在落选后虽然失落大依然坚持自己决心。“总之,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让任何事物阻挡我。”这样的坚定,让我既感动又敬佩。
我对威尔逊外出兼差的片断深有感触。那时,和威尔逊一样兼差的美国少年数不胜数,但他们也许只有因拿到几美元的零花钱的兴高采烈,或是因工作太辛苦的怨声载道。用几个人会像威尔逊一样,在一次次重复又无聊的工作中立志摆脱这样的生活或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我想,威尔逊之所以能想到这,是因为他在很小的年龄已经通过尝试各种工作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或感兴趣的一个,并在那时就有一个崇高的理想。因为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喜爱,日后所经历的事只会使这个理想更加的坚定,而这也会促使他更加努力来实现这个理想,不怕任何挫折,勇往直前。
再看看如今的我们,家庭条件较好,备受长辈疼爱,学习成绩优良。但是我们还缺少一个最重要的——理想,一个真正坚定的目标。我深知,只有具备了这个最主要的因素,才能使我们有不断前进的动力。而阻碍我确立理想的原因,大概是我们缺乏各种工作的亲身体验。我想,光是站摘在一旁观看或是从书里的只言片语中想象,而一时兴起,说出的“我要当律师”或“航天员,我以后就是要干这个”,都不是发自内心的,从而也不能长久。我们缺乏的是对各种工作的真正了解,真正感受。对于在中国长大的我们,重视学业忽视实践的现状和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使我们没有时间也不能做这件不被重视缺又重要无比的工作 ——树立理想。我清楚没有几个人会听到我的心声,但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小结
我感触最深的是威尔逊对大自然的热爱,追求目标的执著。我至少学到了两样东西:选择真心喜爱又且力所能及的目标,坚定的追求这个目标;发现是学习的真正目的,而非学习本身。
除此之外,威尔逊的一些归时还未被我提到,大概包括:宗教,纪律(军校生活),责任(家族及童军团)及大学生活。我想,这些品质或经历会在威尔逊生物学家的道路上给他带来极大的影响与帮助。
我推荐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倾听威尔逊的故事,倾听他的感悟。
